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设置相关内设机构。设立办公室、预算国库科、行政事业财务科、社会保障科、经济建设科、产业科、农业科、会计法监科(行政审批科)、采购办、基层财务科10个内设机构。主要职责分别是:
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党务、政务、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文秘、值班、综合治理、车辆管理、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性文件起草、新闻宣传、信息、舆情、交办督办、机要保密、档案、安全保卫、信访、政务公开、议案提案办理、政治业务学习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设置、干部人事编制、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年度预决算,承担机关日常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账务管理、直属单位财务监管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自动化、节能降耗等有关工作。
预算国库科。主要承担:完善鼓励公益类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提出年度预算的 指导思想和原则,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与建议,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全区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节的建议,拟订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拟订财政分配政策和财政收支平衡的政策措 施,拟订财力综合平衡方案;牵头管理全区财政收支,承担区级 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区级年度预算决算草案,汇总、编制、公开全区财政预算,审查、批复和调整街道、部门预算,指导街道、部门预算公开工作;承担区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 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负责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和实施事业单 位绩效工资相关工作;负责拟订和实施事业单位改革财政政策及制度;负责办理全区财政结算事项;管理财政专项资金投放项目;审定区级部门人员经费支出标准;统一办理预算追加(减)事宜;负责区级罚没财物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分析和绩效评价工作;研究提出财税扶持政策建议,负责财税扶持政策的审核,承办中央和市、区规定的税收先征后退工作;负责税收政策和财税扶持政策的追踪问效;对税收政策执行情况依法监督检查;开展税源调查分析;负责与税务等部门联系、协调税政业务工作;参与在区涉税单位协调工作。负责组织执行国家金库管理制度、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推行区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制定具体管理办法;负责财政资金调度,办理预算资金收支结算划拨,编制区级财政总决算;统管区级财政的银行开户,管理国库和财政专户资金;负责政府内债的资金管理;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 责资金调度;牵头负责区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统发;牵头组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工作:承担区级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会计核算工作;编制、汇总、公开全区财政总决算;汇总区级和全区行政事业单位部门决算,牵 头组织部门决算批复、公开;统一管理全区行政事业性单位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检查指导收费票据的使用;负责区级财政资 金调度、拨付和会计核算;定期与人民银行国库部门、代理银行、 预算单位核对账务;负责统一管理区本级财政账户,会商相关科 室办理账户的开设、变更与撤销,负责账户的会计核算工作;负责统一管理区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建立包括区县财政专户在内 的银行账户备案制度;承担区级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执行 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政策和制度,负责审核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管理全区政府性债务,负责制定政府性债务管理政策、规章制度; 申报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与分配管理;做好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监督管理;管理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以及资金转 贷、支付、偿还全过程管理和监督。负责PPP 项目库录入、审 核、管理;负责全区政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及债务风险评估工作; 参与研究拟订地方金融和融资政策;以区政府名义开展财税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行政事业财务科。承担行政、政法、教育、宣传、文化、旅游、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并执行相关财政政策,配合办理联系单位预算的调整、变更和追加(减)事项以及执行监督;参与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负责提出相关经费滚动平衡计划方案建议;组织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会计制度等,贯彻执行行政性、事业性经费的财务管理相关办法;执行体育彩票管理政策,按规定管理体育彩票资金;配合做好行政政法单位、事业单位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的建设;负责办理和监督联系部门的经济发展支出和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对联系单位专项资金进行监督管理,配合建立专项资金项目库,实行滚动预算并追踪问效;监督联系单位项目实施中资金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负责联系单位财务运行的动态监管,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审核汇总联系单位部门决算;承担联系单位的国有资产账务管理工作;承担全区执法执勤车辆管理工作;会同区级相关部门对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车辆进行管理。
社会保障科。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医疗卫生、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事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参与制定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和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社会保障基金和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执行,承担社会保险基金和就业、医疗卫生、医疗保障财政监管工作;配合办理联系部门预算的调整、变更和追加(减)事项以及执行监督;编制区级社会保障预决算;审核全区社会保险资金预决算;负责管理福利彩票资金,按规定管理福利彩票资金;负责办理和监督联系部门的经济发展支出和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会同联系部门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负责对联系单位专项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建立专项资金项目库,实行滚动预算并追踪问效;监督联系单位项目实施中资金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负责联系单位财务运行的动态监管,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审核汇总联系单位部门决算;对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财务管理、事业发展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总结;承担联系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经济建设科。承担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规划和自然资源、城市管理、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负责办理和监督联系部门的经济发展支出和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研究提出交通、环保、建设、规划、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方面相关财政政策,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配合办理联系单位预算的调整、变更和追加(减)事项以及执行监督;参与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负责城市建设、交通建设、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治理、矿产资源补偿费及采矿权、探矿权使用费和价款、棚户区改造、以及水污染和环保排污等专项资金和国债转贷资金的管理;协调相关投融资部门重点建设项目和社会公益项目的投融资工作;协调相关重点建设项目投融资和社会公益项目的资金平衡工作;负责土地出让收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土地开垦费使用,联系平衡基本建设资金;负责联系单位的基本建设资金的管理,配合做好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建设;负责对联系单位专项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建立专项资金项目库,实行滚动预算并追踪问效;监督联系单位项目实施中资金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负责联系单位财务运行的动态监管,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审核汇总联系单位部门决算;对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财务管理、事业发展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总结;承担联系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产业科。承担国有资产、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商贸、现代服务业、供销、金融、大数据、智能化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参与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和财政政策的研究制定;负责相关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审核办理对应企业政策性补贴兑现;牵头区内招商引资政策扶持资金审核兑现工作;参与国有企业改革、产业调整及资产重组等工作;负责纳入国资统计范围国有企业的财务报表审核汇总及统计分析;负责行政事业类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清产核资工作,负责国有资产报表审核汇总、分析及上报工作;牵头落实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要求,负责做好总体综合报告和行政事业类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报告的草拟工作,组织做好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处理和整改;负责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工作,履行区级国有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配合推动企业改制上市相关工作;负责区级国有金融企业季报及年度决算报表审核汇总、分析及上报工作;负责办理和监督联系部门的经济发展支出和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配合办理联系单位预算的调整、变更和追加(减)事项以及执行监督;配合做好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建设;负责对联系单位专项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实行滚动预算并追踪问效;监督联系单位项目实施中资金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负责联系单位财务运行的动态监管,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审核汇总联系单位部门决算;对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财务管理、事业发展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总结;承担联系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农业科。承担农业、林业、水利、扶贫、移民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参与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负责农业、林业、水利、扶贫、农业综合开发、三峡后续工作专项和救灾防灾资金以及与之相关的政府性融资资金的分配和管理并制定相关的财务管理办法;负责对水利基金、水资源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育林基金等收入的分配和管理;管理农业企业财务;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负责办理和监督联系部门的经济发展支出和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配合办理联系单位预算的调整、变更和追加(减)事项以及执行监督;配合做好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建设;负责对联系单位专项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建立专项资金项目库,实行滚动预算并追踪问效;监督联系单位项目实施中资金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负责联系单位财务运行的动态监管,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审核汇总联系单位部门决算;对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财务管理、事业发展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总结;承担联系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会计法监科(行政审批科)。对局机关起草的财政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合法性审查,组织财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及清理工作;组织协调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建设工作;组织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集中审理;受理行政处罚听证申请,组织财政行政处罚听证工作;组织局机关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试,办理行政执法证申领工作;负责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组织财政系统法治工作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负责全区财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组织工作;负责管理财税法规数据库;负责审查区级国家赔偿费用申请;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负责中级、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学习执行会计法规、准则、制度,组织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活动和对会计法规的执法检查。管理和指导区会计学会、区财政学会等社团组织。负责组织和管理会计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区代理记账工作。负责全区代理记账机构资格审批服务,推进网上审批等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拟订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财税法规、政策和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查处违反财经法纪行为;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内部控制管理,牵头拟订、审定内部控制制度和办法,组织实施内部控制专项检查。
政府采购办公室。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监督管理全区政府采购活动;处理政府采购投诉事项,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对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执行监督检查;审核政府采购预算,审批政府采购方式,下达政府采购计划;编制《政府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负责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的组织工作;负责政府采购宣传工作;负责编制、分析、上报全区政府采购计划执行情况季报和年报工作。
基层财务科。主要承担:负责拟订镇级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及改革方案,编制中长期财政规划;指导镇级财政管理和改革;指导镇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负责组织开展镇街财政干部的业 务培训;配合办理镇街预算的调整、变更和追加(减)事项以及执行监督;负责办理和监督镇街的经济发展支出和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会同镇街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负责对镇街专项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建立专项资金项目库,实行滚动预 算并追踪问效;监督镇街项目实施中资金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负责镇街财务运行的动态监管,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审核汇总镇街部门决算;对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财务管理、事业发展 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总结;承担镇街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