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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收费项目
  • [ 索引号 ]
  • 11500108009295693H/2021-00010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发布机构 ]
  • 南岸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1-04-08
  • [ 发布日期 ]
  • 2021-04-08
重庆市南岸区财政局关于公布2020年南岸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
日期:2021-04-08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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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4-08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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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0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根据《重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财政部关于加强全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一张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7〕69号)等相关规定,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结合2019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对2020年实际执行以及取消的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编制了《重庆市2020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重庆市2020年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现将《目录清单》对外公布,并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目录清单》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市仍在执行的项目,其具体征收范围、征收标准及资金管理方式等,按照《目录清单》中注明的文件规定执行。《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各部门单位一律不得收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

二、2020年12月31日以后,新增或调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按照中央及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目录清单》在重庆市南岸区政府门户网上实行常态化公开。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负责《目录清单》的政策解释,受理社会举报并监督检查,监督举报电话:62988116。

重庆市南岸区财政局  重庆市南岸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4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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