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重庆市第五人民医院新院区医用木制家具采购(重新招标)”(项目号:NAQ23A00067)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投诉人:重庆芳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243号
被投诉人1:重庆市第五人民医院
通讯地址:重庆市南岸区仁济路24号
被投诉人2: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通讯地址:南岸区茶园新区行政中心B区2号楼405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重庆市第五人民医院新院区医用木制家具采购(重新招标)”(项目号:NAQ23A00067采购执行编号:NAGGZYGKZB2023030,以下简称:本项目)于2024年4月3日作出的《质疑回复函》不满意,于2024年4月18日向我局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1,供应商提供的检测报告仅具有CMA认证标志即具有法定的证明效力,采购人要求提供的检测报告同时具备“CMA及CNAS两个认证标志”应属不合理;投诉事项2、投诉事项3,可能存在投标供应商已提供了授权权(代理)厂家的相关设备照片等资料以及有效的认证证书但仍未获加分的情形。投诉人的投诉事项1、2、3均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我局认定本项目中标结果无效,决定责令被投诉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重庆市南岸区财政局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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