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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采购>采购监督
  • [ 索引号 ]
  • 11500108009295693H/2024-00175
  • [ 发文字号 ]
  • 南岸财处理 〔2024〕8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南岸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4-03-26
  • [ 发布日期 ]
  • 2024-11-13
南岸区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物集群治理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日期:2024-11-13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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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1-13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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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区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物集群治理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南岸财处理 〔2024〕8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南岸区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物集群治理项目”(项目号:NAQ23C00137)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NAQ23C00137采购时间:2024年01月02日

二、项目名称:南岸区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物集群治理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大惠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 297 号巴南万达金街附 2 号

被投诉人1:重庆市南岸区生态环境局

通讯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广福大道12号

被投诉人2:重庆国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总部城A区5栋12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2重庆国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南岸区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物集群治理项目”(项目号NAQ23C00137,采购执行编号:CQGH-20230248,以下简称:本项目)于2024年1月24日作出的《政府采购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4年2月19日向我局提起投诉。投诉人称:标文件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中业绩有时间限制、业绩类型限制。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审查查明,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我局决定驳回重庆大惠厨房设备有限公司的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南岸区财政局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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