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岸区省道S533隐患治理工程(K26+885-K31+085)段投诉处理决定书
南岸财处理 〔2024〕20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2024年南岸区省道S533隐患治理工程(K26+885-K31+085)段”(项目号:NAQ24B00026)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NAQ24B00026采购时间:2024年11月08日
二、项目名称:2024年南岸区省道S533隐患治理工程(K26+885-K31+085)段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新标达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住区蜀泸大道88号2幢2层338号
被投诉人1:重庆市南岸区交通事务中心
通讯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广福大道12号南岸区行政中心B区1号楼21楼
被投诉人2:重庆多杰数字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经开区长生桥镇江峡路8号13-1幢1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就“2024年南岸区省道S533隐患治理工程(K26+885-K31+085)段”采购项目(项目号NAQ24B00026,以下简称:本项目)于2024年11月28日作出的《关于<2024年南岸区省道S533隐患治理工程(K26+885-K31+085)段>质疑的回复》不满意,于2024年12月2日向我局提起投诉。1、采购文件未细化和量化;2、评审因素商务部分中人员社保有时间限制。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核实,投诉人的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成立,投诉事项2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项:“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二)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之规定,我局决定责令被投诉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南岸区财政局
2024年12月23日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版权所有: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 主办: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渝ICP备202101158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001080014 渝公网安备:500108020011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