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区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和市委、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抓好健全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行权责清单制度等重点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财政建设,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实效,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执法基础
为加强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各司其职。明确规定,局党组“一把手”为全局法治建设责任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行政执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责任人必须承担组织、领导本科室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任务。在此基础上,组织工作人员定期参加全区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定期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了解、掌握各科室、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全年组织32人参加了全区法治理论知识学习,保证法治建设工作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
(二)加大监察力度,推行政务公开
1.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化解矛盾纠纷。在对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中,我局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在职责范围内及时解决申请人合理合法诉求,提高复议公信力。2023年,我局受理行政应诉案件1起。
2. 持续推行政务信息公开,打造阳光财政。对于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理,对本局职责内的信息能予以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予以公开,不属我局职责内的信息,向申请人告知具体理由。截至目前,我局集中公开了70条部门预决算收支信息,并督促其余部门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同时,对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试培训、各类惠农补助资金等重大行政行为也通过宣传栏、政府网站等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布。广泛宣传财政惠民政策,努力提高财政法律法规的普及率。
(三)规范决策程序,确保依法科学
我局坚持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保证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理。按照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编制财政预决算、大额资金使用安排等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的事项,必须由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四)严格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2023年以来,我局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共计2份。
1.2023年7月7日,中标单位重庆宜众厨具有限公司在采购活动中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部分内容不实。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相关规定,对该公司作出“处以人民币4474元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2.2023年7月7日,中标单位重庆新纪元厨具有限公司在采购活动中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部分内容不实。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相关规定,对该公司作出“处以人民币4980元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五)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我局开展代理记账机构的会计监督检查,规范代理记账机构行为。在检查过程中,针对不同情况,严格按照财政部第98号令新《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按时报送资料,资料齐全,条件符合规定的代理记账机构,及时予以年审、登记。对不在规定时间报送材料,或不符合设立条件的代理记账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公告,并报备市财政局,我局2023年共审批21家代理记账机构。
(六)注重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1.法治宣传持续推进。一是按照“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及时收集制作法治宣传海报、横幅、手册等资料,在局内人口密集的楼道走廊等地普及宪法、监察法和财政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二是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律知识、纪律教育等内容的培训,及时组织学习新颁布或修改的法律、法规、规章,并全员参与全区统一考试,以此加强干部队伍学习法律知识的自觉性、组织性和纪律性,营造全局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三是通过工作群、组织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财政法规政策,为财政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局党组学法常态化。积极采取党组集体学法、干部职工自学自修等学习方式,将《宪法》、《行政复议法》、《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列入局党组的学习计划,不断提高全局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执法能力。局里多次组织中心组学习,动员科室干部职工自发组织学习,及时分享心得体会,增强了自觉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2023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较好完成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我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和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办发〔2016〕71号)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二是切实发挥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我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相关职责,充分发挥了党组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单位其他工作人员依法办事。三是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全局党员干部法治观念显著提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提高了广大领导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法治化工作水平,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四是强化监督,确保《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全面落实。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来,我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法制理论研究不深。法制工作停留在文字把关、条文修改,缺乏法制理论深入研究;二是法治教育形式单一,主要以法治宣传为主,法治教育渗透性不强;三是财政执法规章制度需要进一步健全,执法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四是法治改革工作靠政策办事的惯性依然存在。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避免执法的随意性。
(二)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人民法院依法实施的监督。加强协调与衔接,开展好财政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继续做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和社会满意度。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准确的公开政府信息。
(四)加强财政法治宣传教育。采取各种有效形式,不断创新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模式,精心组织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重庆市南岸区财政局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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