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经开区各部门,各经济板块建设发展中心:
现将《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渝财采购〔2024〕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渝财采购〔2024〕17号)
重庆市南岸区财政局 重庆市南岸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南岸区经济和信息委员会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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