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档案、信息、信访、应急、安全、会务、外事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和重大事项督办督查、目标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社会保障、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负责有关培训工作,指导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开展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领域新闻宣传。负责组织起草相关实施意见,编制相关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参与重大项目谈判和合同审签,依法处理涉法事务。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有关领导小组、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负责组织实施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领域专题性课题研究,开展重大问题调研,提出工作建议。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
(二)数字基础设施科。承担协调全区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工作,拟订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并推动实施。负责指导协调全区云平台建设管理。承担协调促进全区数字城市建设工作。承担统筹推广使用渝快政等数字重庆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负责推进全区信息化应用工作,研究拟订相关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推动全区信息化领域重大科技攻关。负责推进全区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负责推动全区信息网络行业发展。负责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组织规划和协调推进。负责协调全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组织编制全区数据中心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动下一代网络部署和规模化商用。负责推进全区智慧城市规划建设工作,促进大数据政用、民用。承担组织协调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大数据应用工作。推动全区智能机关建设,推进各级机关办公、服务智能化。负责协调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大数据应用工作。配合推进中新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信息通信领域合作。
(三)数据资源管理科。承担协调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有关工作。承担推动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协调全区重要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共享、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组织实施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制度。统筹实施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基础制度建设。探索推进数据资源的流通交易。研究提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数据基础设施制度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数据标准规范、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中的相关数据安全政策。统筹推进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全区数据资源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区政府数据的统筹管理,负责推进政府数据的采集、存储、登记、共享、开放等工作,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及合法有效利用。探索推进数据资源的流通交易。推进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负责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国民经济各领域融合应用,促进大数据商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的新产品、新服务、新模式、新业态的建设。推动产业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和商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产学研用结合。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发展。推动相关领域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参与国际国内全市重大交流合作活动。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学会、联盟机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