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弹子石派出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渝公南岸(弹)行罚决字〔2024〕102号
违法行为人。
现查明2024年10月22日0时30分许,程某某、徐某某、徐某、文某某、蒋某某、兰某等六人在重庆市南岸区***************房内以***的方式赌博,单注*******************元,徐某某当日无输赢。徐某某等人被我局民警当场抓获归案。,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程某某、徐某某、徐某、文某某、蒋某某、兰某的陈述和申辩,辨认笔录、辨认现场笔录、提取笔录等证据证实。等证据证实。
根据之规定,现决定给予。
执行方式和期限。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清单共 份
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弹子石派出所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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