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设四科一中心:党政办公室(安全保卫科)、业务发展科、资产管理科(会统科)、监事会办公室、资产管理营运中心。
(一)党政办公室(安全保卫科)
综合协调机关党务政务工作。承担综合性文件起草、督办、信息、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议案提案办理等工作;承担党建、纪检、宣传教育、群团、计生、统战、政治业务学习等工作;承担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老干、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文秘、值班、保卫、综合治理、车辆管理、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节能降耗等有关工作。承办区社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业务发展科
负责拟订全区供销合作社改革和发展规划。负责指导各成员企业经营和发展,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培育城乡市场工作;负责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再生资源及农副产品等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指导全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和合作社建设,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工作;负责合作经济组织项目规划、指导协调,开展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指导系统化肥储备和供应;指导系统行业协会建设、外经外贸、招商引资、发展现代服务业和现代物流业工作。承办区社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资产管理科(会统科)
负责指导系统合作社制度建设;负责指导全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和规范管理;负责合作经济组织项目规划指导协调;负责社有资产的运营、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社有资产管理制度,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成员企业社有资产的重组、整合指导、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督促检查所属企业的财务工作,负责全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承办区社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监事会办公室
负责监事会日常工作;监督理事会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配合做好理事会各项考核工作;监督理事会重大决策实施;监督社有资产运营保值增值;做好对社有企业的监管和考核工作;负责社有企业审计监督工作;监督管理财政扶持专项资金。承办区社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资产管理营运中心
负责社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指导协调社有资产规范化运营;建立完善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指导社有出资企业改革发展;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代行系统集体商业企业管理职能。承办区社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