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1.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南岸区供销合作社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南岸府办法〔2007〕237号)文件精神,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的决定》(中发〔1995〕5号),国务院关于解决供销合作社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国发〔1999〕5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1999〕81号)精神,设置南岸区供销合作社,南岸区供销合作社是全区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由区人民政府领导。
南岸区供销社事业编制14名,参照公务员管理。其中:党委书记1名,副主任2名,正副科3名。
2.事务局核定我单位车辆编制3辆。
3.主要职责
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
研究制定全区供销社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区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
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资、农副产品等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协调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指导成员社的业务活动。
调查研究供销社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扶持性政策建议,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
指导供销合作社基层社组织建设,改善经营管理,协调成员社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对直属企业单位行使出资人的职权,依法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
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全年收支情况
南岸区供销社2015年总收入485.22万元,总支出485.22万元。财政拨款收入485.20万元,其他收入0.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0.22万元,其中工资及福利支出140.8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补贴、奖金104.98万元、社会保障支出35.8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82.9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6.44万元,其中离退休支出155.25万元,抚恤金、公积金、医疗费等71.19万元。项目支出35万元,两化工作经费5万元,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经费30万元。
2、同比情况及和预算差异情况
财政拨款2015年485.20万元比2014年468.44万元增加16.76万元,2015年增加烟花爆竹管理经费30万元,(以前没有在供销社拨经费)决算纳入核算。
2015年财政年初预算343.61万元,调整预算141.58万元,是追加2014年4季度和2015年公用经费和离退休健康疗养费111.58万元,烟花爆竹工作安全管理经费30万元,
3、运行经费情况:
商品和服务支出82.90万元,其中办公费25.32万元,水电费4.55万元,邮电费3.01万元,物管费6.50万元,差旅费3.65万元,维修费5.5万元,培训费1.91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5.63万元,公务接待费3.53万元,其他支出23.3万元。
4、资产情况
2015年末固定资产66.41万元,3辆轿车60.70万元,其他是复印机、电脑、相机等5.71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及原因
1、“三公”经费2015年决算支出14.72万元,2014年决算支出24.41万元,同比减少9.69万元,主要是差旅费减少。
2、“三公”经费其中公务接待费3.53万元,同比增加0.49万元,培训费1.91万元 ,同比减少0.04万元,差旅费3.65万元,同比减少8.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3万元用于购汽油、维修费、保险费、路桥费,同比减少1.94万元。
3、2015年供销社无因公出国事宜,因公出国组团和因公出国人次为0万元,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无公务车购置,有公务车3辆 (已交机关事务局)。国内公务接待 5次,共计65人,人均费用0.05万元,无国外公务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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