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1.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南岸区供销合作社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南岸府办法〔2007〕237号)文件精神,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的决定》(中发〔1995〕5号),国务院关于解决供销合作社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国发〔1999〕5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1999〕81号)精神,设置南岸区供销合作社,南岸区供销合作社是全区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由区人民政府领导。
南岸区供销社事业编制14名,参照公务员管理。其中:党委书记1名,副主任2名,正副科3名。
2.主要职责
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
研究制定全区供销社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区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
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资、农副产品等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协调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指导成员社的业务活动。
调查研究供销社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扶持性政策建议,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
指导供销合作社基层社组织建设,改善经营管理,协调成员社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对直属企业单位行使出资人的职权,依法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
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南岸区供销社2017年预算总收入463.37万元,总支出463.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6.3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15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64.63万元,社会保障211.18万元,其中: 离退休补贴184.18万元,项目支出是代管企业离休人员费用27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及原因
“三公”经费2017年预算公务接待费4万元。
重庆市南岸区供销合作社
2017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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