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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国资委>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财政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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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南岸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0-11-05
  • [ 发布日期 ]
  • 2020-11-05
重庆市南岸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0-11-05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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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11-05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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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落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制定企业国有资产及区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的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权利。承担监管区属企业国有资产的责任,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优化职能,提高监管效能;突出管资本职能,落实保值增值责任;强化国有资产监督,严防国有资产流失;精简监管事项,增强企业活力。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订考核标准,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监督所监管企业落实工资分配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规范性文件。全面加强国企党建,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南岸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设党政办公室、考核监管科、改革发展科三个业务科室;下设重庆市南岸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为全额财政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南岸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成立重庆市南岸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市南岸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为其下属事业单位。根据机构改革方案,重庆市南岸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划转至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涉及财政拨款收支预算经费515.80万元,2019年上年数含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已一并划转至重庆市南岸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市南岸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根据机构改革推进情况,在年度执行中依法依规相应调整预算。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406.04万元,支出总计406.0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 37.43万元,下降 8.4%,主要原因是根据全区资金安排情况,对本部门项目资金安排进行了调整,公用经费收支金额较上年预算进行了调整。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400.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71万元,下降6.7%,主要原因是根据全区资金安排情况,对本部门项目资金安排进行了调整,公用经费收支金额较上年预算进行了调整。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0.38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5.66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406.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78万元,下降7.3%,主要原因是根据全区资金安排情况,对本部门项目资金安排进行了调整,公用经费收支金额较上年预算进行了调整。其中:基本支出405.96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08万元,占0%。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6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区财政根据对预算单位零结转的要求,对剩余预算指标进行追减收回。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06.04万元。与2018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 37.43万元,下降 8.4%。主要原因是根据全区资金安排情况,对本部门项目资金安排进行了调整,公用经费收支金额较上年预算进行了调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27万元,下降 8.5%。主要原因是根据全区资金安排情况,对本部门项目资金安排进行了调整,公用经费收支金额较上年预算进行了调整。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115.5万元,下降22.3%。主要原因是根据全区资金安排情况,对本部门项目资金安排进行了调整,区财政根据对预算单位零结转的要求,对剩余预算指标进行追减收回。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66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5.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 31.61万元,下降 7.22%。主要原因是根据全区资金安排情况,对本部门项目资金安排进行了调整,公用经费收支金额较上年预算进行了调整。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109.84万元,下降21.3%。主要原因是根据全区资金安排情况,对本部门项目资金安排进行了调整,公用经费收支金额较上年预算进行了调整,区财政根据对预算单位零结转的要求,对剩余预算指标进行追减收回。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 5.66万元,下降 100%,主要原因是区财政根据零结转的通知,收回了剩余预算指标。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9.74万元,占66.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60.03万元,下降 18.2%,主要原因是根据全区资金安排情况,对本部门项目资金安排进行了调整,公用经费收支金额较上年预算进行了调整。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4.39万元,占15.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57万元,增长15.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成立南岸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新入职两名工作人员及调入一名工作人员。

(3)卫生健康支出21.04万元,占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1万元,增长7.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入职两名工作人员及调入一名工作人员。

(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3.15万元,占8.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61.85万元,下降 65.1%,主要原因是根据全区资金安排情况,对本部门项目资金安排进行了调整,同时,因机构改革原因,对部分年初预算功能科目金额进行了调整。

(5)住房保障支出17.64万元,占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6万元,增长13.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入职两名工作人员及调入一名工作人员。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5.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2.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7.72万元,增长28.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入职两名工作人员,同时较上年工资基数进行了调整,工资支出、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53.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02万元,增长40.9%,主要原因是根据机构改革方案,新成立了重庆市南岸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新增加了部分公用经费预算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会议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组成。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6万元,下降 66.6%,主要原因是根据本部门安排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少于上年。本年支出0.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6万元,下降66.6%,主要原因是根据本部门安排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少于上年。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1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65万元,下降 68.7%,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按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62万元,下降 22.7%,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无增长或下降,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无变化,无增长或下降 ,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本部门也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加或减少,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9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辆。较上年支出数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本部门也没有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5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区属国企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1万元,下降 49.3%,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公车保养、严格用车审批手续。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61万元,下降 28.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

公务接待费0.5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到我单位调研交流国有企业监管、改革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3.13万元,下降 84.5%,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与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7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9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5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7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7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前,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重庆市南岸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为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2019年度成立重庆市南岸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列入机关运行经费填报口径。

其中: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 0.46万元,下降 80.7%,主要原因是严控会议数量、一般会议在部门内部会议室召开。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 11.39万元,下降7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安排区属国有企业相关人员培训次数及人数下降。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新入职人员的办公电脑及其他办公用品。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绩效目标评价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6292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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