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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国资委>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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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岸区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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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成文日期 ]
  • 2023-02-20
  • [ 发布日期 ]
  • 2023-02-20
重庆市南岸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3-02-20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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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2-20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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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岸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按照要求,现将区国资委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宣传教育,推动法治理论学习贯彻落实。一是推动学习教育。坚持通过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干部职工会等,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委依法治市办、区委依法治区办有关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并结合党员学习教育,将法治理论纳入党员大会重要学习内容,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二是推动氛围营造。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1次;开展国企法律风险防控知识专题培训、反诈反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等活动4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全区法治理论考试;按要求每日在单位工作群转发区反诈每日通报,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尽最大努力降低辖区电诈发案率;充分利用网站、公众号、宣传栏等渠道,宣传《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习近平法治思想,适时通报违法典型案例,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三是推动贯彻落实。根据领导人员、分工调整,完善我委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把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全委重要议事日程,对照全区工作要点进行任务分解,要求各责任领导压实责任、责任科室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工作任务落实,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科室负责人具体抓、全委上下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的法治工作格局。

(二)转变监管理念,持续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将法治思维和法制方式贯穿到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过程中,持续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一是始终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扎实开展授放权工作。进一步对国企投融资、资产管理与采购、人事及内设机构等涉及的审批事项再次梳理,坚持权由法定、权依法使,初步形成新的授放权清单,争取最大程度调动企业积极性,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建立以资金平衡为主的“投融资预算”管理机制,首次实行投融资总量控制,在管住投融资项目的同时给予企业最大自主权。二是完善委机关规范性文件的法治化管理工作体系,提高国资监管制度质量。结合国务院国资委、市国资委有关文件与区委、区政府相关规章、制度,全面梳理、完善规范性文件的立项、制定、审查、清理等工作,及时报区委办、区司法局备案,并对审议印发、培训宣传、执行监督等工作予以规范。三是进一步优化国资监管工作方法,以法治化手段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区属国有企业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促进区属国企依法治企整体水平提升;坚持财务月报制度,对监管国企的经营现状、资产负债、资金供给、银行账户等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实行区审计局经责审计、区国资委年度审计以及专项审计相结合的全覆盖审计制度,并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国企考核内容;加强国企债务风险管控,严格对照市国资委、市财政有关要求,牵头制定全区国有平台类公司债务监管方案,并指导各平台类公司制定“一企一策”债务化解方案,督促国企认真落实,提前制定年度债务保障计划,做好到期债务兑付安排,多渠道多方式筹措资金,坚持底线思维,合法合规管理,确保债务资金不断裂。

(三)规范决策行为,确保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一是严格落实决策程序。对出资企业的“三重一大”事项,要求有可行性分析及法律意见书,并经企业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按规定程序集体研究决策。谋划实施重大决策前,深入企业一线调研,听取其意见。起草重要文件过程中,广泛征求市国资委、区委、区政府及企业等意见,充分吸收各方意见建议,提高决策质量。二是发挥法律顾问审核把关作用。继续聘请国浩(重庆)律师事务所作为委机关法律顾问,并督促区属国企全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由法律顾问对日常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对有关法律事务进行处理,对重大疑难问题提供智力支持和保障。三是严抓事前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有关专业人员在服务依法决策、把关规章制度、防范化解风险、开展普法宣传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对重要文件、合同、重大决策、报请上级的重大事项等的合法性审查,坚持原则,规范流程,确保合法性审查率100%,切实提高国资系统依法办事能力。四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积极配合区财政局做好向区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按要求在区政协主席会会议上通报国资国企改革推进情况。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在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平台建设等方面狠下功夫,基本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促使行权施政更加透明高效。

二、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区国资委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具体问题。

(一)带头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按时参加区里组织的各类学法活动,并将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纳入党政办公会、中心组学习和干部职工日常学习活动的重要内容,全年共组织各类学法活动约13次。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入系统学习了《宪法》《民法典》《公司法》等,努力做到知法懂法用法。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决策、“末位表态”等制度,虚心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对国企优化布局、结构调整和整合重组、国企混改、投资并购等事项,借助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公司和其他专业机构的力量,进行充分评估论证。以管资本为主依法调整行权行政边界,牵头开展为国企放权赋能工作,已初步形成新的授放权清单,完善国资国企权责事项20余项,放权7项,依法简化办事流程,全力把国资监管“放管服”改革举措落到实处。

(三)运用法治方式加强监管。指导国企结合功能分类和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内部法律工作机制,推动依法治企和合规管理写入公司章程,完善国企物资采购管理,重大经营决策、股权类重大投资项目决策法律论证,国企改革期间人财物管控等制度,督促8家国企全部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将合规性、合法性审查作为决策重大经营、投资等事项必经环节。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司法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监督,牵头公开区国资委职责权限,配合区财政局做好向区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在区政协主席会会议上通报国资国企改革推进情况。要求企业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8家区属国企均按要求完成信息公开任务。

三、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还需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尚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法治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相对薄弱,专业化、经验丰富的法律人才相对缺乏,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2023年,我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市、区有关工作部署,持续加大法治建设力度,扎实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重点是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持续为企业放权赋能。结合国企优化布局、结构调整和整合重组持续完善国企授放权清单,加大授放权力度,最大限度激发国企活力动力。

(二)持续健全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建设。对照出资人权责事项清单和布局方案,逐项健全必须建立的配套监管制度,实现国资监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同时,推动制度执行监督常态化、制度化,压实国企制度执行责任,增强国企制度执行力。

(三)坚持依法行权履职。持续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国资国企继续聘用法律顾问对重大决策法律风险进行审核把关,加强法律风险防范。

(四)持续推进“法治国企”建设。继续加强对区属国企法治建设的统筹组织力度,督促指导国企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国企主要负责人、法律顾问、其他有关部门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责任,有效整合资源,增强工作合力,形成上下联动、相互协同的法治建设大格局。持续推动依法治企和合规管理写入公司章程,要求企业法律顾问或法务部门负责人出席重要经营决策会议,不断提升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五)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认真对照市、区法治建设工作计划,抓好重点内容的学习宣传教育,办好法治宣传周系列活动,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二是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加大法治宣传力度,适时通报违法典型案例,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三是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级法律知识培训、讲座、法治理论知识考试、法律知识竞赛等,学习法律知识读本,切实增强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重庆市南岸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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