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机管〔2023〕77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各经济板块发展中心,重庆经开区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市区两级迎峰度夏电力保供工作安排部署,为切实做好我区公共机构2023年迎峰度夏期间节约用电工作,根据区电力迎峰度夏负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岸区重庆经开区2023年迎峰度夏期间节约用电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研究制定了《南岸区重庆经开区公共机构2023年迎峰度夏期间节约用电宣传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南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 年7月11日
(联系人:王俊凯,联系电话:023-62948867)
南岸区重庆经开区公共机构2023年迎峰度夏
期间节约用电宣传活动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区公共机构2023年迎峰度夏期间节约用电工作,增强干部职工文明用电、科学节能意识,助力全区迎峰度夏电力保供,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区两级迎峰度夏电力保供工作安排部署,开展公共机构节约用电宣传活动,积极带动干部职工行为节电、意识节电,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起到公共机构带头示范作用,提高全区节约用电意识,助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23年7月1日—2023年8月31日
三、活动主题
节约用电,你我同行
四、宣传形式
(一)开展行为节能用电宣传。围绕《南岸区公共机构节电十条措施》,通过设置宣传展板、节电标语等形式,线上线下广泛开展干部职工节约高效用电宣传,严格遵守迎峰度夏响应期间温度设定不低于28℃、关闭所有不必要照明、三层以内上下楼不乘坐电梯等节电措施。
(二)结合节能宣传周广泛宣传。聚焦“节能降碳 你我同行;节约用电 ‘节’尽所能”主题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通过举办比赛活动、线下走访、座谈交流、集中宣讲、圈群转发等形式,丰富宣传载体和渠道,引导干部职工养成低碳生活方式,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电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实现宣传全覆盖。
(三)组织参加国家电网节电活动。以单位为集群,积极参与“e起节电”、分时电价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合理节约用电,降低用电成本,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迎峰度夏节约用电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五、时间安排
(一)集中宣传阶段(7月10日至7月16日)。7月10日至7月16日,区机关事务局将联合相关单位围绕本届节能宣传周主题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各公共机构通过组织干部职工参与节约用电线上小游戏等多种形式,引导干部职工关注节约电力资源,助力营造倡导节约用电、助力节能减排的良好氛围。
(二)实施阶段(7月1日-8月31日)。各公共机构要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节约用电宣传活动,加强宣传报道,推动重点领域积极参与节约用电,营造全社会文明用电、科学节能的浓厚氛围。
(三)总结阶段(9月1日-9月8日)。各公共机构要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节约用电工作长效机制,于9月8日前将本单位总结报送邮箱1294574974@qq.com。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宣传活动由区机关事务局牵头统筹,各公共机构按职能职责负责本单位节电宣传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做好组织实施、督导检查,确保实效。经开区办公室、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公安分局等主管部门负责所属(辖)机构单位节电宣传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按照“任务清单化、责任具体化、时间节点化”的工作标准,压紧压实各级责任。各公共机构要做好本单位节约用电宣传,共享宣传渠道。
(三)加强督导检查。区机关事务局将针对各公共机构节约用电宣传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强化对公共机构节约用电宣传责任主体的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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