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南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是主管全区机关事务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局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科、接待科、节能管理科、房管科、保卫科、车辆管理科;下属事业单位: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代管单位:重庆正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现有编制23名(公务员:15名,机关工勤人员:8名),实有人员24名(公务员:18名,机关工勤人员6名);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有编制11名,实有人员7名;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现有编制15名,实有人员10名。
二、主要职责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是:负责区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全区政务接待及相关公务接待;负责区级机关资产管理、办公用房建设、维修及调配管理,全区办公用房的清理;负责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区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工作,负责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负责全区公务车辆配备、使用、处置等管理工作;负责外地在区设立办事机构审批、协调、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及招标工作,指导后勤服务中心的保障管理工作。具体承担行政中心的环境、绿化、清洁卫生、收发管理工作,安全保卫、秩序保障,设备运行、维保,各类大型会议、会展、庆典活动的后勤保障;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区政府直管房产维修、改造工作,政务用车保障及紧急政务用车调度;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预算支出项目说明
我局2015年支出预算总计3058.94万元(上年结转22.87万元),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部分。其中基本支出763.94万元(含上年结转22.87万元)用于局机关及下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的运行,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人员工资、医保及住房公积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各项费用。项目支出2295万元主要用于公共机构节能专项经费;政府搬迁后功能设施的完善;新行政中心维持费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
事务局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5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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