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南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是主管全区机关事务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局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科)、节能管理科、房管科、保卫科、车辆管理科;下属事业单位: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代管单位:重庆正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主要职能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是:负责区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全区政务接待及相关公务接待;负责区级机关资产管理、办公用房建设、维修及调配管理,全区办公用房的清理;负责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区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工作,负责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负责全区公务车辆配备、使用、处置等管理工作;负责外地在区设立办事机构审批、协调、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及招标工作,指导后勤服务中心的保障管理工作。具体承担行政中心的环境、绿化、清洁卫生、收发管理工作,安全保卫、秩序保障,设备运行、维保,各类大型会议、会展、庆典活动的后勤保障;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区政府直管房产维修、改造工作,政务用车保障及紧急政务用车调度;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16年财政预算拨款收入3178.31万元,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两部分。其中基本支出预算833.31万元,用于局机关及下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的运行,包括工资及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退休人员工资、医疗卫生及住房公积金。项目支出2345万元主要用于公共机构节能经费、政府搬迁后功能设施的完善、新行政中心维持费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07万元,其中:
(一)公务接待费60万元,用于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及四大班子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7万元,用于单位车辆日常运行维护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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