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经信发〔2020〕74号
南岸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印发南岸区油气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辖区各CNG、LNG、L-CNG、液化石油气、二甲醚、醇基燃料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重庆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渝安委〔2020〕10号)和《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经信系统油气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渝经信油气〔2020〕7号)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区天然气加气站(包括CNG、LNG、L-CNG等)、液化石油气和二甲醚、醇基燃料行业安全管理,经研究并制定《南岸区油气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附件:南岸区油气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重庆市南岸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0年7月20日
南岸区油气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重庆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渝安委〔2020〕10号)和《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经信系统油气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渝经信油气〔2020〕7号)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区天然气加气站(包括CNG、LNG、L-CNG等)、液化石油气、二甲醚、醇基燃料行业(以下统称油气行业领域)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持续打好行业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理顺和压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扎实有序推进全区油气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行业领域持续健康平稳发展,坚决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坚实的能源安全保障。
二、整治目标
三年时间内,持续整治液化石油气和二甲醚、醇基燃料生产、经营、充装、储存、运输、使用各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排查整治天然气加气站、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安全隐患。以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为指导,以铸牢全区油气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链条为抓手,以夯实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为着力点,构建灵活高效的安全工作机制和严密科学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2022年底前,天然气加气站、液化石油气充装站风险辨识与分级管控完成率100%,安全生产巡查巡检制度健全率100%;液化石油气充装站自有气瓶率100%,气瓶信息化管理数据库和充装质量追溯系统覆盖率80%以上,瓶装供应点配送人员培训合格率100%;醇基燃料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的办结率100%;实现全区油气行业领域隐患消除率95%以上,有效防控一般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三、组织保障
为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区经济信息委成立南岸区油气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区经济信息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安全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安全稳定科、能源服务科等科室同志组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安全稳定科,负责南岸区油气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稳步提升安全管理能力。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油气行业领域各企业要加强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安全风险。扎实开展“看、学、讲、谈”活动,广泛开展社会宣传活动,健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夯实安全监管基础。
2.铸牢安全生产责任链条。油气行业领域各企业要理顺三级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实现“安全责任层层压实、安全职责层层落实”;压实关键人员责任,强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共同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强化领导班子、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着力构建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3.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油气行业领域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全面推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序推动油气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监管执法推动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
4.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各油气行业领域企业要持续提升安全管理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强化组织保障,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鼓励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强化投入保障,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强化能力保障,加强安全生产关键人员队伍的教育培训。强化技术保障,按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强化企业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使用安全可靠性更强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
(二)着力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1.提高风险防范化解水平。油气行业领域各企业要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评估,建立风险“一图一表一库”(风险空间分布图、风险清单台账表、动态数据库),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对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强化现场监测、监控和预警。建立完善重大风险隐患报告制度。
2.提高隐患排查整治水平。油气行业领域各企业要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治双重预防机制,建立推行企业内部驻点式安全巡查制度,“日、周、月”隐患排查等制度,对照风险管控清单实施精准排查。对发现的隐患立行立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严格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各企业要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落实等作为抓手和重点。
3.强化教育提高行业安全意识。油气行业领域各企要强化日常安全教育,根据自身风险管控实际需要加强针对性教育培训,有效化解安全风险。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管理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油气行业领域的安全履职能力和安全生产意识,努力实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提升行业领域本质安全水平。
4.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全面推进标准化评审与执法检查“二合一”,油气行业领域各企业应遵照法律规章、标准规范等要求持续改进安全生产条件为路径,采用按照GB/T 3300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等有关要求,突出工艺流程、现场管理、岗位操作、设备运行和人的安全行为等关键要素,推动企业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
(三)强化天然气加气站专项整治。
1.严格设备巡查维护。加气站经营企业要建立和完善巡查巡检制度,开展“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安全检查工作,严格执行“日周月”隐患排查三级管理,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整治站内压缩机、储气设施、LNG储罐、脱水装置、压力管道等主要设备设施以及压力表、安全阀、防雷防静电、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视频监控系统、紧急切断装置等安全附件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制定并严格执行场站设备设施维修、维保计划,探索建立基于运行状态、大数据的预防性维护或全员维护等模式,提升设备设施安全水平、提质增效降耗。
2.严格车辆充装管理。加气站经营企业要强化进站加气车辆气瓶检查力度,优化电子标签应用,严禁对非法改装气瓶、过期气瓶、检验不合格气瓶以及与车辆信息不符气瓶加气。严禁利用运输槽车直接加气,严禁移动加液车出站加气。严格执行监护制度,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LNG卸液。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专业知识、操作技能。
3.优化天然气加气站运行管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行业自律与示范引领作用,建立协调互助互信机制,树立“保安全、提质效、重服务”行业准则,促进天然气加气站公平公开、合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加气站经营企业要在站内醒目位置设置各种安全警示标志,并做好加气站进、出入口车辆和人员安全管理,有效应对站外因素可能引发的各类安全风险。要加强车用天然气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提高天然气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四)规范液化石油气经营管理。
1.确保经营场所规范化。各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要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应配备具备超装自动切断功能的计量衡器,确保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和视频监视系统可靠有效,确保储罐的管路系统和附属设备按照规定设置紧急切断系统、安全阀、止回阀、防超充装设施等安全附件,并定期对防雷和静电接地装置、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其安全附件进行检验检测。
2.推动经营行为规范化。重点整治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向无经营资质或没有签订供气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充装、销售液化石油气的行为。重点打击城区两轮摩托车配送气瓶和各类非法储存行为。督促指导企业严格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跨区县签订供气协议的,严格执行备查制度,充装单位和瓶装供应站(点)需分别报所在区经济信息委备案。
3.推进气瓶管理规范化。重点整治充装非自有气瓶或超期未检、检验不合格、报废翻新等气瓶的行为。督促指导液化石油充装站建立气瓶信息化管理数据库和充装质量追溯系统,采用信息化技术对气瓶充装、运输、销售、配送、使用全过程进行跟踪追溯,推动使用液化石油气充装自动识别系统,对非自有气瓶限制充装。督促指导瓶装供应站(点)履行将液化石油气空瓶流转到该气瓶产权充装单位(供气协议单位)的义务。力争到2020年底,实现液化石油气充装站自有气瓶率100%,气瓶信息化管理数据库和充装质量追溯系统全覆盖。
4.强化用气安全管理。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要加强安全用气知识宣传,对商业和集体用户工作人员进行安装培训,对居民用户落实配送服务制度,要求配送人员将液化石油气配送到位,按照规范要求安装并检测无漏气后,向用户告知清楚方能离开。要做好日常的用户档案管理(每季度向区经济信息委报送用户档案一次,每月报送新增用户档案一次)(附件1)和培训检查工作,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每年为用户免费提供至少1次入户安全检查,及时帮助用户解决安全隐患,对存在安全隐患又拒不整改的用户停止供气,并及时向属地镇街和行业管理部门报告。到2022年底,实现入户安检周期到位率、隐患告知率、拒不整改上报率三个100%。
(五)理顺醇基液体燃料管理机制。
会同应急、公安、交通、商务、住建、卫生健康、民政、教育、生态、消防、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依法定职责,加强醇基燃料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废弃物处置等各环节安全管控,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六)强化油气行业领域应急管理。
完善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油气行业领域各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应对机制,修订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做到简明化、专业化、实战化,并按规定备案。严格执行电话值班和24小时在岗值班,及时处理突发情况。全面推广应急处置卡,加强预案管理和流程培训,定期组织以实战化为主的应急演练,每年应急演练次数不得少于2次,并不断总结经验,务求演练取得实效。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油气行业领域各企业要结合《南岸区油气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和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研究部署,细化具体工作任务,建立任务清单,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油气行业领域各企业要根据任务清单,制定具体方案和时间表,以大排查大整治为主线,坚持自查自改、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明确责任人员和整改要求,严格管控风险、及时消除隐患,使油气行业领域安全整治成效初显。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整治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于重大疑难问题,上报行业主管部门,采取现场协调推进会、邀请专家提供技术支持、先进经验交流等措施,加大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统筹推进隐患整改和问题解决,使油气行业领域安全整治成效明显。
(四)巩固提升(2022年)。认真总结分析油气行业领域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从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入手,分析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深挖背后更深层次的矛盾焦点和管理缺陷,研究制定有效措施并推动落实。着力将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油气行业领域法规制度和企业规章制度,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形成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领导重视,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油气行业领域各企业务必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建立专项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方案,建立任务清单,明确任务分工、工作目标、时间节点、人员安排等内容。
(二)严格执法,强化监管责任落实。区经济信息委协同有关部门和单位会加大对油气行业领域企业的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重庆市液化石油气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教育与监管并重,引导和执法并举,严格实施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的执法“三部曲”,推行“说理式执法”“警示式执法”,不搞“选择性执法”“一刀切执法”“以罚代改”,通过规范执法服务企业发展。坚持“一必罚一从重”原则,对不具备法定免除处罚情形的违法行为,必须严格依法处罚。对具备法定从重情形的违法行为,必须依法从重处罚。大力开展执法量提升行动,严格“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对典型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对问题突出的企业还要进行通报、曝光,提高涉事企业违法违规的社会和经济成本,形成监管执法威慑力,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不落实油气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定期梳理汇总,加强信息沟通。油气行业领域各企业要落实1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信息沟通,并于7月24日前将专项行动联络人报送区经济信息委(附件2)。适时向区经济信息委报送三年行动工作动态,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报送(附件3、附件4),每年11月20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联系人:孙伟,联系电话:62989417。
附件1:
南岸区液化石油气(二甲醚)企业用户(新增)登记簿
配送企业名称:
序号 |
用户名称 |
用气地址 |
所属镇街 |
用户类别 |
月用气量 |
存瓶总量 |
负责人 |
操作人员 |
用气场所安全状况 |
登记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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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油气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联络人
填报人: 填报时间:
企业名称 |
姓名 |
职务 |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附件3:
油气专项整治三年行动CNG、LNG、L-CNG企业季度报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
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 |
“日周月”隐患排查整改“五落实”情况 |
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
问题隐患与制度措施清单建立情况 |
应急预案编制、修编与应急演练开展情况 |
附件4:
油气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液化气企业季度报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
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 |
“日周月”隐患排查整改“五落实”情况 |
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
问题隐患与制度措施清单建立情况 |
应急预案编制、修编与应急演练开展情况 |
企业对用户使用安全指导工作开展情况 |
用户台账与用户使用安全台账建立情况 |
抄送: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各镇街。 |
重庆市南岸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2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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