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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经济信息委>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财政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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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南岸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18-10-18
  • [ 发布日期 ]
  • 2018-10-18
重庆市南岸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8-10-18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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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10-18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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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我委属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有关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工业、信息业和中小企业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中小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拟订工业和信息业布局规划和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区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实施意见,引导和扶持工业和信息业的发展。

4.负责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的发展指导和维权投诉工作,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统筹协调处理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企业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协调处理企业改革的各种遗留问题。

5.组织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建议;按照权限,负责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申报、核准和备案。负责对属于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内资工业和信息企业)进行确认。规划重大工业和信息化建设项目,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指导工业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对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安排;协助推进工业经济运行中的财政、金融政策落实。

6.监测分析工业、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信息产业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承担统计分析、预测监测的责任;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年度工业调控目标制定及落实;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和建议;承担对经济运行要素水、电、气和工业品及重要物质的平衡协调责任。

7.负责拟订工业技术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本区工业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组织工业领域关键共性技术及重点新产品开发,用高新技术及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有关国家、市区工业和信息产业重大科技专项,推进产学研结合、重大装备研制和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负责工业行业质量管理和品牌战略的推进;实施国家和地方信息技术标准;指导和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推进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促进信息化和产业化融合。

8.拟订工业和信息业利用内外资有关政策,制定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负责全区中小企业、工业和信息业系统招商引资工作。

9.指导工业品、生产资料等市场体系的培育建设和发展,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工业品的供求状况并组织调控;指导工业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推进工业品的销售工作;组织实施本区工业企业、中小企业的协作配套工作;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协同有关部门推进现代物流业的发展,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指导和促进创意产业发展,培育和监管信用服务市场。

10.负责拟订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并组织指导实施;推进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促进特色工业园区和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发展;负责工业园区建设发展的综合协调。

11.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技术,促进工业环境保护、环保产业发展;负责污染企业搬迁工作。

12.负责工业、信息业、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考核;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的监督管理;负责船舶修造业的行业监管;

13.负责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负责社会公共信息资源共享的协调管理,组织协调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信息化应用。

14.负责制定工业、信息化领域专业人才、经营管理人才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工业信息业、中小企业系统干部职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及专业技术职称考核评定工作。

15.负责指导工业信息业、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的融资工作,参与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16.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委内设党政办公室、企业发展科、企业改革科、经济协作科、环境资源科、工业安全综合科、经济运行科、信息产业科等8个科室。行政编制人数24人(实有19人),工勤1人(实有1人)。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南岸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事业编制人数7人(实有5人)。退休人数共41人(行政37人,事业4人)。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后,保留公务用车1辆。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7,081.68万元,支出总计17,081.68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49.34万元, 同比增长0.29%。

本部门2017年当年收入16,397.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397.53万元,占年度收入的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总计17,081.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3.83万元,占支出总额4.30%;项目支出16,347.85万元,占支出总额95.70%。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为零,较上年减少975.3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年终关账时实行“零结转”的财政改革举措,预算单位年末未执行完的预算指标,区财政全部收回统筹。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6,397.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15万元,同比增长0.09%。 与年初预算数930.39万元相比增加15,467.14万元,增长1,662.44%。主要原因是:

(1)基本支出:增加死亡抚恤金、社会保障缴费和公用经费预算与追减退休人员预算(3月起退休人员退休费由社保统发)品迭后增加预算86.44万元;

(2)项目工作经费:增加了招商工作、争资立项,安全等工作经费预算134万元;

(3)市、区落实企业政策性补助资金15246.7万元,其中主要包括:百立丰等企业产业技术研发扶持资金3174万元;重庆邮电大学等工业转型资金1210万元;工业振兴企业扶持资金4087万元;东方丝路等招商协议补助3800万元;民营经济专项奖励1929万元;解决改制企业遗留问题专项240万元;中小企业发展扶持资金800万元等。

2.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081.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24.70万元,同比增长6.38%。主要原因是:落实企业政策性扶持专项684.15万元;解决改制企业遗留问题专项240万元,死亡抚恤金、增加项目工作经费;较年初预算数1905.75万元增加15,175.93万元,增长796.33%。主要原因是:年初无市、区级项目扶持资金预算安排,财政根据当年市、区级资金下达政策性补助资金情况增加的支出。

3.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4万元,占总支出的0.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4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度追加企业党组织的补贴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3,528.64万元,占总支出的20.6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98.64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度追加企业研发等政策性扶持资金支出;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05.83万元,占总支出的4.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8.98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度追加解决改制企业遗留问题等专项资金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37万元,占总支出的0.22%,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

(5)节能环保支出45.47万元,占总支出的0.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92万元,主要原因是兑现企业节能奖励补助支出;

(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2,734.54万元,占总支出的74.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383.23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度追加招商兑现、工业振兴、企业贴息、中小企业政策扶持等资金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23.67万元,占总支出的0.14%,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无变化;

(8)其他支出3.22万元,占总支出的0.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2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度追加直属企业困难党员的走访慰问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3.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1.38万元,较上年减少235.89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退休费3月起交由社保统发,财政追减预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死亡抚恤金等。公用经费162.45万元,较上年增加92.20万元,主要原因:增加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5.2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车年限较长,增加了维修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8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4辆,公车运行维护费用大幅度下降,比上年减少7.02万元;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减少公务接待费0.28万元;三是为推进中新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试点工作,本部门确定为中新合作智慧试点,派人参加新加坡学习,增加出国费用2.48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2.48万元,主要是为推进中新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试点工作,本部门确定为中新合作智慧试点,派人参加新加坡学习。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4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7年人员出国出访支出增加2.48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2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安全、环保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4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老旧,维修费用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02万元,主要原因是实施公车改革,单位减少公务用车4辆,公车运行及维护费用大幅度下降。

公务接待费8.51万元,主要用于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引进招商项目洽谈的商务接待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9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8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减少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1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25批次,86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8.7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2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6.9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OA办公系统安装、法律咨询、水电、物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71.82万元,同比增长110.23%,主要原因是实行OA办公系统安装、聘用人员解聘赔偿、办公设备的更新、人员公用经费增加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因公车改革,公务用车只保留1辆,其余4辆车资产处置未完成,单位资产未下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50万元。主要用于OA办公系统安装的购买服务。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年初本部门对申报的物联网、招商、节能、保运行、维稳等6个专项工作和政策性补助资金开展了绩效自评,共计资金283万元。2017年市级下放30多项涉及环保、安全、盐业等方面的监管执法工作职能,年度追加安排市、区级政策性扶持资金16064.85万元,用于企业转型升级、技改项目、工业振兴、招商兑现、民营经济奖励、中小企业发展扶持等,大力扶持企业发展。2017年严格资金审核执行,加强资金管理,按进度兑现落实到位,共计资金16064.85万元。

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347.85万元,执行数为16347.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62989430

附件:重庆市南岸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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