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单位性质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南岸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渝委办〔2009〕169号)和《中共南岸区委南岸区人民政府关于南岸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南委发〔2009〕35号),设立重庆市南岸区交通局,现改名为重庆市南岸区交通委员会,为政府工作部门。委机关内设6个科室:办公室、交通建设管理科(南岸区交通战备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法制安全科、综合运输科、铁路港航科。行政编制数为15名,实有数15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为2名,实有数2名;退休职工19名;聘用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人员56名。直属事业单位2个:一是南岸区交通运输管理所(人员编制28名,实有数27名;退休职工17名);二是南岸区公路养护管理中心(人员编制13名,实有数13名;退休职工27名)。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负责拟订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交通行业统计。
3.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和运输市场的管理,承担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全区道路、水路、铁路、公共客运和轨道交通等综合运输市场监管和综合协调;负责监督、指导道路运输管理相关工作。
4.负责交通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的管理;承担交通建设市场监管责任;协调推进在区铁路项目建设;指导交通基础设施的管理和保护。
5.负责提出交通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负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6.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质量、安全生产监督;负责公路养护、公路路产路权管理和保护;负责组织超限运输治理工作。
7.按权限负责辖区水运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水路运输及水路运输辅助业的日常监督等行业管理;按权限实施水上交通行政审批事项和港口规费征收;指导、监督乡镇船舶交通安全管理。
8.负责指导委属单位安全监督工作;参与涉及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协调交通重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处置;监督交通运输行业和交通项目建设安全工作。
9.负责交通行业应急预案拟订及体系建设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和高峰客运疏导工作;负责交通战备工作。
10.推动交通行业科技进步,负责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在交通行业的推广和应用;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组织和管理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至少应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等情况。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区交委2016年决算总收入5694.5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977.79万元,当年财政拨款4716.77万元)。
(二)2016年决算支出总计4203.59万元(包含基层两个事业单位),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部分。其中基本支出1162.33万元,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各项费用;项目支出3041.26万元,用于公路养护、公路改建、公路和运输安全、农村公路建设等工作。
(三)年末结余结转1490.97万元,结余结转原因是部分工程项目施工周期较长。
(四)与2015年相比收、支分别减少1371.43万元、1821.83万元,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减少,项目资金投入减少。
(五)区交委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4.62万元,支出决算为31.46万元,完成预算的90.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公出国组团0次,因公出国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0.14万元(公务车辆保有量11台,车均1.83万元/辆);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32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23批,共计1288人,人均87.89元/人;国外公务接待0批,共计0人)。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进一步完善了财务制度,强化了内部控制,规范了收支行为。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6.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4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0.61万元,比2015年增加25.61万元,增长10.22%,主要原因是办公基本支出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用品购置。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1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路养护路面清扫保洁。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6.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8.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0.1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7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2016年度区财政局下达预算绩效评价项目1个,完成1个,具体情况:
1.预算绩效评价项目:公路日常养护
2.绩效目标:公路日常养护及小修保养以保持路况优良为目标,以养护质量为中心,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积极倡导预防性养护,努力提高公路的服务水平和综合抗灾能力。
3.预算资金安排及使用:预算安排资金953万元,实际支出953万元,结转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100%。
4.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南岸区公路养护中心2016年区级公路养护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理论分值为100.00分,实际得分为82.30分,评价结果为良。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海波
联系电话:86384709
邮 箱:153207275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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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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