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负责拟订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交通行业统计。
3.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和运输市场的管理,承担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全区道路、水路、铁路、公共客运和轨道交通等综合运输市场监管和综合协调;负责监督、指导道路运输管理相关工作。
4.负责交通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的管理;承担交通建设市场监管责任;协调推进在区铁路项目建设;指导交通基础设施的管理和保护。
5.负责提出交通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负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6.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质量、安全生产监督;负责公路养护、公路路产路权管理和保护;负责组织超限运输治理工作。
7.按权限负责辖区水运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水路运输及水路运输辅助业的日常监督等行业管理;按权限实施水上交通行政审批事项和港口规费征收;指导、监督乡镇船舶交通安全管理;负责渔船检验监督管理。
8.负责指导局属单位安全监督工作;参与涉及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协调交通重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处置;监督交通运输行业和交通项目建设安全工作。
9.负责交通行业应急预案拟订及体系建设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和高峰客运疏导工作;负责交通战备工作。
10.推动交通行业科技进步,负责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在交通行业的推广和应用;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组织和管理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南岸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渝委办﹝2009﹞169号)和《中共南岸区委南岸区人民政府关于南岸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南委发﹝2009﹞35号),设立重庆市南岸区交通局,后更名为重庆市南岸区交通委员会,现根据《中共重庆市南岸区委办公室、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重庆市南岸区交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南岸委办发﹝2019﹞62号),更名为重庆市南岸区交通局,为政府工作部门。局机关内设5个科室:办公室、财务审计科、法制安全科(行政审批科)、综合运输科(交通战备办公室)、规划建设科。行政编制数为14名,实有数13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为1名,实有数1名;退休职工18名;聘用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人员39名。直属事业单位3个:一是南岸区交通运输管理所(人员编制27名,实有数27名;退休职工16名);二是南岸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人员编制13名,实有数10名;退休职工27名);三是南岸区港航管理所(人员编制10名,实有数6名)。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根据《中共重庆市南岸区委办公室、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重庆市南岸区交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南岸委办发﹝2019﹞62号),本部门机构改革相关情况如下:
重庆市南岸区交通委员会更名为重庆市南岸区交通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
1.将原重庆市南岸区农业委员会承担的渔船检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重庆市南岸区交通局。
2.将原重庆市南岸区交通委员会所属重庆市南岸区道路运输管理所、重庆市南岸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南岸区公路养护管理中心)、重庆市南岸区港航管理所承担的行政决策、行政许可等行政职能划入重庆市南岸区交通局。划转后,重庆市南岸区交通局所属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
(二)划出的职责
将原重庆市南岸区交通委员会承担的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相关职能划入重庆市南岸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加强的职责
加强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工作。
二、内设机构调整
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整合设置相关内设机构。撤销铁路港航科,建设管理科更名为规划建设科,计划财务科更名为财务审计科。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2751.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51.91万元。收入较2019年减少了1256.87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和临聘人员增加致办公经费增加,基本支出相比上年增加31.63万元,减少交通续建项目1000万元、日常基本养护193万元、公交营运补贴经费40万元等项目支出1288.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2751.9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224.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2.4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402.17万元,住房保障53.09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256.8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1.63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288.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51.9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51.91万元,比2019年减少1256.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8.91万元,比2019年增加31.63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和临聘人员增加致办公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243万元,比2019年减少1288.5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交通续建项目1000万元、日常基本养护193万元、公交营运补贴经费40万元等项目支出1288.5万元,主要用于交通综合管理、治理超限超载车辆、日常基本养护、公交营运补贴、水上交通运输港航管理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南岸区交通局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33.2万元,比2019年减少13.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比2019年减少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万元,比2019年减少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南岸区交通局本级及直属各预算单位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64.6万元,比上年增加21万元,主要原因为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243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黄未 联系方式:86384709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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