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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委>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其他公文
  • [ 索引号 ]
  • 115001080092957735/2025-00281
  • [ 发文字号 ]
  • 南教办发〔2025〕204号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南岸区教委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5-06-12
  • [ 发布日期 ]
  • 2025-11-07
重庆市南岸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国培计划”及市级教师培训项目参训学员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11-07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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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11-07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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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修学院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国培计划”及市级教师培训项目参训学员遴选工作的通知》(〔2025337号)要求,现开展参训学员推荐遴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此次“国培计划”及市级教师培训项目,我区需集中遴选参训学员195名,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二、推荐条件

各类项目的培训对象及遴选条件详见附件1。近三年参加过“国培计划”、市级教师培训项目培训的人员,原则上本次不再列为同类培训项目的推荐对象。每所学校各类项目的培训推荐人数不超过我区培训名额。

三、遴选程序

(一)加强宣传,积极申报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国市培的重大意义,公示培训项目和遴选条件,动员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有序组织推荐遴选工作,要优先推荐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素养和较高专业发展积极性的教师参加培训。

(二)学校审核,按时提交各单位要按照推荐条件和名额分配,遵循公开推荐和公正选拔原则,对参训对象严格审核,并2025616日前将培训对象推荐表(附件2)及培训对象推荐名册(附件3)的电子件发送至人事科指定邮箱najwrsk2018@126.com纸质版(盖章)一式1份交区教委人事科416室。

(三)区级选拔,推荐上报区教委将对各单位上报的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核和公正选拔,按时上报市教委。

(四)市级审批,公布确认。市教委将对各区县上报的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确定后,由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另文公布各项目参训学员名单。

四、其他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加强对国市培参训学员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教师培训工作台账,科学合理确定教师参训类别及参培频率。要严格按照各项目培训对象遴选条件进行推荐,确保选送学员质量。

(二)加强参训保障各单位要协调好参训学员工作安排,支持并督促学员按时按要求参加培训。国市培各类培训均不收取学员任何费用,学员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培训费、教学资源费等由培训专项经费解决,交通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报销。

(三)严格学员管理区教委将全程参与国培工作,做好学员训前宣传动员,积极与项目承担机构协调沟通,参与培训过程管理,加强学员的训后跟踪指导,促进学员的专业持续发展。学员所在单位要加强对参训学员的考核管理,将教师参加培训情况与教师年度考核等挂钩,确保参训教师积极、主动、有效参加培训。

附件2:重庆市2025年国市培项目培训对象推荐表.doc

附件3:重庆市2025年国市培项目培训对象推荐名册.xls

附件1:重庆市2025年国市培项目培训对象推荐条件及名额分配表.xls


                  重庆市南岸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5612

(联系人:区教委人事科 唐天芳;联系电话:023-6290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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