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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委>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层政务公开>义务教育>教师管理>教师行为规范
  • [ 索引号 ]
  • 115001080092957735/2024-00276
  • [ 发文字号 ]
  • 南教工委发〔2024〕70号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南岸区教委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4-05-13
  • [ 发布日期 ]
  • 2024-11-06
中共重庆市南岸区教育工作委员会重庆市南岸区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日期:2024-11-06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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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1-06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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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修学院: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教育家精神为引领强化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全区教师职业行为,引领广大教师爱岗敬业,做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结合实际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现就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师德师风建设全过程,严格制度规定,强化日常教育督导,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激励广大教师努力践行教育家精神,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目标

把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通过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强化师德养成,明确各学校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严肃查处师德违规行为,引导全区广大教师敬业立学、崇德尚美,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三、主要措施

(一)深入抓好“两个学习”

1. 抓好师德师风理论学习。通过主题党日、专题组织生活会、教职工大会等,多渠道组织党员干部、教职工开展师德师风培训,做到师德学习全覆盖、有成效;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统化、常态化学习,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尤其是关于师德师风的重要论述等,在深学笃行中提高理论素养、坚定理想信念

2. 抓好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及警示案例学习。一是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通知》(教师〔201816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教师〔201818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教师〔201819号)、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教师〔201910号)及《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9号)等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保护未成年学生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条例等,及时跟进学习教育部、市教委最新师德师风建设文件精神。二是深入推进清廉学校建设,抓好廉洁从教和师德师风双融合,深入学习弘扬教育家精神,将师德规范纳入在职教师培训必修内容,培育“清纯教风”。三是以教育部网站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及本区师德失范案例为反面教材,结合党纪处分条例负面清单,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进一步强化全体教职工的纪法意识。

(二)深入推进“五个建设”

1. 突出专业立德,加强教书育人能力建设。广大教师要把“立德、正风、强能”作为矢志不渝的人生追求,练就扎实基本功,不断更新知识体系,培养跨学科跨专业综合能力,全力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在施教过程中,严格自我要求,言传身教,为人师表,以科学的思想教育学生,以良好的师德影响学生,以美好的心灵塑造学生,以高尚的情操感染学生。

2. 突出典型树德,组建南师润心宣讲团。加大“教书育人楷模”“新时代好老师”“最美教师”的选树宣传,持续提高广大教师岗位幸福感、事业成就感和社会荣誉感;组建师德典型教师宣讲团,讲好教育故事,诠释师德内涵,强化身边教师榜样示范作用。

3. 突出环境润德,建立师德师风教育实践基地群。注重师德养成,以重庆市首批师德师风教育实践基地(特殊教育中心)为引领,探索开展区级师德师风教育实践基地试点工作,鼓励以教育集团为单位积极申报,在全区探索可迁移、可推广的师德师风教育实践新模式,合力打造具有南岸特色的师德师风教育基地群,让教育者先受教育,让铸魂者先铸其魂。

4. 突出研修厚德,开展新时代好老师主题沙龙研讨。搭建平台,邀请专家,开展贴近教师、紧跟时代的沙龙研讨活动,结合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引导教师把教书育人和自我修养结合起来,做到“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争做新时代好老师。

5. 突出协同育德,营造新时代风清气正育人氛围。讲好入职第一课,在新教师入职之际,以师德必修课作为夯实新教师思想根基的核心关键,各学校书记(校长)通过开展师德师风专题培训讲座,让新教师知底线、明红线、不碰高压线,扣好依法依规从教的第一粒扣子;用好家校沟通一封信,在开学、节假日、期末等重要时间节点,学校加强对家长的宣传提醒,引导其正确表达尊师之情,同时告诫全体教师自觉抵制收受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共同营造风清气正、文明尊师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建立健全“四项制度”

1. 定期随访制度。每学月,区教委深入校园对教师、学生进行面对面访谈,动态掌握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情况;每学期,结合开学工作检查,实地查看学校师德师风问题台账、学校举报电话公示情况、信访投诉处理的落实情况;每学年,开展问卷调查,了解教师依法执教、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尊重家长、为人师表、廉洁从教等方面的情况。注重对新入学年级和毕业年级家长、学生的调查,通过走访、电话询问、座谈等方式,深入了解授课教师师德师风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方式总结提升。

2. 报告制度。学校发现师德师风问题应及时处置,24小时之内向区教委人事科报送相关情况,并及时研判舆情,若存在重大舆情风险,需同时报告党工委办公室。学校调查不深入、不属实,以及存在漏报、瞒报、包庇等行为,引发舆情或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并按规定扣分。

3. 核查制度。区教委发现或收到上级部门交办的师德师风问题后,根据事件严重程度进行分级分类处理:

1)学校自查办理:学校发现或收到上级部门交办的师德师风问题后应立即成立调查组,于24小时内启动初查程序并认真开展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报区教委审核。

2)联合调查办理:区教委与学校组成联合调查组,全面深入学校核实相关情况,形成处理意见。

3)提级调查办理:由区教委相关科室成立调查组,独立开展调查,形成处理意见。

4. 通报约谈制度。区教委每季度通报师德师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好师德师风高发、易发违规行为的工作提醒。对师德失范事件处置不力,造成负面影响或发生重大舆情的学校,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教师〔201818号)文件精神,视情节轻重对学校负责人采取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方式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因师德师风核处不力,引起重大舆情或恶劣影响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避免形式主义,确保工作实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学校要把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弘扬尊师重教传统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建立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夯实学校主体责任,压实学校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学校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工作实施方案,深化学习培训,创新工作方法,建立健全制度;修订完善师德师风考核办法,优化考核内容,务求分类清楚、惩处严肃适当。注意强化结果运用,形成长效机制,固化工作成效。

 (此件公开发布

中共重庆市南岸区教育工作委员会

重庆市南岸区教育委员会

                                                  202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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