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督学责任区、教育集团,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教育督导重要作用,根据《南岸区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教发〔2024〕34号)精神,结合试行情况和新要求,特对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修订完善2.0指标体系。为进一步提升指标体系的导向性、系统性和实用性,南岸区依据国家最新的政策文件要求,结合区域教育工作开展的重难点,对《南岸区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督导指标体系》进行修订和完善。修订工作广泛征求了集团(学校)、责任督学、区教委科室(中心)、专家学者的意见,修订后的指标体系分为党建引领、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师德师风、资源配置、收费管理、安全卫生等7类,23项二级指标和50项三级指标(考查要点),与修订前的指标体系相比,保留原指标14项,修订整合原指标31项,新增指标5项,修订后的指标体系更具科学性和针对性,能够更好地评估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状况。
二、推动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坚定不移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是推动实施教育强国建设的首要工程。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扎实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中小学校必须始终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把立德树人融入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深入推进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信心。
三、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南岸教育督导秉承“督导与自我督导、发现且帮助发现”的价值追求,充分发挥督导评估的诊断、引导、改进及激励功能,监督、指导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注重内涵发展,推进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地落实落细。加强自我督导体系建设,引领集团和学校自我诊断、自我反思、自我改进、自我激励。推进“枫桥经验”教育督导实践,建立“小事学校自我督导解决、难事责任督学协调解决、大事部门联动协同解决”的工作机制,培养自治意识与责任意识,提升问题解决效率。
四、重视督导结果运用。学校于12月9日前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情况自我督导报告、自评表、典型案例提交教育集团督评中心和督学责任区。教育集团督评中心组织互评互鉴,促进工作改进,梳理总结教育集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情况,于12月20日前将督导报告和自评表提交督学责任区。督学责任区结合经常性督导与学校自评、集团互评,明确督评意见,针对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并于12月底提交相关督导报告。督导结果运用于学校发展性评价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对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到位,以及教育督导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推诿扯皮、不作为或没有完成整改落实任务的,根据相关规定予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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