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22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
评审发放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发放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2〕50号)要求和《重庆市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渝教发〔2019〕19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为做好2022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以下简称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宣传
中职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全日制在校生设立的国家级荣誉奖项,各区县和学校要严格按照《办法》相关规定认真执行。
2022年,教育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启用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系统(以下简称评审系统)开展评审工作,有助于提升中职国家奖学金材料填写的规范性、材料报送的快捷性、评审工作的准确性。各区县和学校要高度重视,组织做好评审系统的培训和全面应用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规范各类评审材料,高质量做好今年的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和发放工作。同时,要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中职国家奖学金政策和获奖学生的成长成才典型事迹,充分发挥中职国家奖学金的育人导向功能。
二、精心组织,公正评审
(一)合理分配名额。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我市名额,按照《办法》规定,已完成各区县中职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详见附件5)。各区县教育部门会同人力社保部门负责将中职国家奖学金预算和名额按照程序下达至各中等职业学校。在分配国家奖学金名额时,应当对办学水平较高的学校和以农林、地质、矿产、水利、养老、家政等专业和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人才紧缺专业为主的学校予以适当倾斜,同时应严格把控小规模专业(特别是人数不足20人的专业)名额分配。
(二)组织开展评审。
(三)按照流程填报审核。
1.学校填报材料。各中职学校根据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条件和本校名额,将通过评审的获奖学生申报材料(初审名单表、申请审批表、证明材料等)和学校评审报告等录入到评审系统中,学校审核通过后提交至上级主管部门。
2.逐级审核材料。区县通过评审系统对学校提交的国奖申报名单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进行逐级审核,学校主管部门对学校提交的评审报告进行审核。
三、严控程序,规范材料
(一)严格把控程序。
1.区县组织开展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时,要严格按照《办法》,由区县教育部门牵头组织开展评审工作,有技工学校的区县由区县教育部门会同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联合开展评审工作。若采取审核程序的区县,技工学校经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后送区县教育部门会审。
2.各区县和学校在组织申请和评审时,要强调技能导向,突出职业教育特点。对于学习成绩在前5%的学生,要优先评选有技能竞赛经历的学生。
3.各区县和学校在组织申请和评审时,要严把中职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主体资格审核关。对于学习成绩在年级同一专业的排名未进入前5%,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要严格按照《办法》审核其是否满足“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要求(参考项目目录及说明详见附件6),所有证明材料均需经过学校审查,并出具加盖学校公章的审查证明,并作为附件在评审系统中上传。
(二)规范申报材料。
1.中职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各中职学校要统一使用《2021—2022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严格按照《<2021—2022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规范填写。各区县教育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对填写不规范问题突出的学校,应要求限期改正。因审核不严上报材料出现错填、漏填、不规范等情况的学校,要写出说明,由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作为其他附件在评审系统中上传。学校在组织学生填写和报送纸质材料时需要使用word版申请审批表,学校工作人员在评审系统中上传时可以使用word版或excel版(方便批量上传),word版签字盖章后生成pdf版后需要再次上传评审系统。
2.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基本情况;报告需附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学校评审报告加盖学校公章,区县评审报告加盖教育部门和人力社保部门公章。
3.其他材料规范要求参照《关于启用国家奖学金评审系统与做好系统全面应用工作的通知》。
(三)线下报送材料。
今年是线下评审向线上评审过渡的第一年,各区县和学校仍需报送纸质版材料,由区县教育部门统一汇总报送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2021—2022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已签字盖章版)。需按序进行编号,并与系统中保持一致。
2.《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区县)》。汇总表中的名单次序与《2021—2022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次序要对应一致,以便于查阅。
3.《区县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
(四)报送时间。
中等职业学校于2022年10月25日前将评审结果和学校评审报告在系统中按照程序提交上级部门审核;各区县于2022年10月28日前在系统中完成审核工作,并统一将纸质版评审材料汇总后报送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一路369号408室)。
四、做好资金保障,及时发放
各区县要提前做好资金保障,及时预算并拨付中等职业学校。各中等职业学校应严格按照《办法》规定,于2022年12月31日前将中职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将发放情况及时录入评审系统。
联系人及方式:程红兵(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63876691,24530430@qq.com;邓仁康(市人力社保局),88126972。
附件:1-1.2021—2022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
审批表
1-2.《2021—2022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
审批表》填写说明
3.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区县)
4. 2021-2022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
方案
5.2022年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6-1.2022年中职国家奖学金“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
参考项目说明
6-2.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
名单
6-3.2022年国家(际)级艺术、体育类比赛、竞赛、
展演目录(部分)
6-4.2022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计划安排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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