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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080092957735/2023-00334
  • [ 发文字号 ]
  • 南教办发〔2023〕310号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南岸区教委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3-08-22
  • [ 发布日期 ]
  • 2023-11-20
重庆市南岸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法治副校长工作讲好“开学第一课”的通知
日期:2023-11-20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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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11-20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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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在区中职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心关爱少年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在法治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的职能作用,按照《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要求,现就切实做好法治副校长工作,讲好开学第一课通知如下:

各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的重要作用,切实做好防止未成年学生受到侵害、预防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遏制未成年学生非正常伤亡、加强未成年学生法治教育等相关工作。依托各校园法治副校长将各中小学法治教育做深、做细、做实。要紧紧抓住开学这一契机,充分听取学校师生意见,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涉法热点问题,丰富授课内容和形式,认真组织开展讲好开学第一课活动;扩大受众范围,积极邀请家长参加,做好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关爱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凝聚工作合力,推动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重庆市南岸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3822

(联系人:方元将;联系电话:023-62838460

重庆市南岸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38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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