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在区中职学校,区教师进修学院:
现将《南岸区教育系统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校(园)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重庆市南岸区教育委员会
2023年7月19日
(联系人:安稳办 方元将、颜帅;联系电话:023-62838460)
南岸区教育系统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方案
始终坚持党中央及市委关于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的部署和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扫黑办一、二次主任会和第四次常态化推进会精神,以及市、区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历次推进会要求,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工作实际,抓紧抓实各项工作任务,推动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央政法工作会议部署、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及区委政法工作会议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不断巩固和深化成果,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二、目标任务
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坚持决心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严打高压态势,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持续提高扫黑除恶斗争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坚持网上与网下相结合,准确掌握涉黑涉恶犯罪新动向,不断加强重点教育领域监管和专项整治,不断完善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综合治理体系,加快推进综合治理现代化,不断增强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组织机构
为保障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成立南岸区教委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教委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教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抓好教育系统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高峰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的具体实施。
四、主要内容
全区教育系统持续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滚动宣传、排查、监管等工作推进落实。各中小学、幼儿园健全完善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方案,广泛发动师生员工和家长积极参与宣传,采取有效措施防控校园欺凌,切实把防范源头治理即对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作为扫黑除恶的治本之策。结合日常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积极提供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不断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让黑恶势力无处生根。
(一)宣传教育氛围营造。充分利用“书香南岸”,学校微信公众号,学校教职工群、班级群,校园宣传栏,LED显示屏等,对青少年学生及家长开展防范黑恶势力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提升青少年辨别能力。公布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区教委一楼大厅设置有扫黑除恶举报信箱、举报电话:023-62838460)
(二)未成年人犯罪源头治理。加强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强化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构建学校、社会、家庭多元参与,部门、镇街、社区多方联动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利用“法治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中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引导青少年遵法守法, 依托法治副校长等,系统地开展系列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不断提升学生法治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同时,加强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时消除隐患等工作,切实提高防治中小学生欺凌的实效性。
(三)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根据《南岸区少年儿童校园和社会安全联防联控工作方案》《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要求,通过部门间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对校园周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强力推动全区少年儿童校园和社会安全防护工作的辖区属地责任、部门属事责任、学校教育责任、家庭监护责任、社会协同责任落地落实,形成整体工作合力,为区域少年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
(四)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各校园要在本单位开展全面排查,特别是对照教育系统重点领域的治理,逐项排查核实。同时找准切入点拓宽线索渠道,收集获取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加强信息分析和挖掘,及时收集固定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证据,加强信息共享、工作联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把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作为一项重大任务,列入重要日程,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加强督查,与有关部门加强配合协作,旗帜鲜明地支持保障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严格落实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网格化三级安全管理,各级各类学校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承担领导责任。区教委将加强督导检查,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造成被动或失误的后果,依法依规严肃问责追责。
(三)严格落实排查工作责任。做到每条线索查实有结果、查否有依据。因排查工作落实不到位,对应发现而未发现、发现后瞒报不报不予处理,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各校(园)按时准确填报相关情况,每月2日前向教委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南岸区教育系统问题线索排查数据统计表》《南岸区教育系统扫黑除恶排查工作承诺书》《南岸区教育系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排查表》(见附件)和总结报告(每期期末报送)。电子稿发送邮箱(najwawb@126.com),纸质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报送区教委103室。
(四)加强督导督查。区教委将适时对教育重点领域宣传发动、线索摸排、加强监管等工作情况进行督导督查。结合工作实际和日常掌握的情况,对教育系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有效推动教育系统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深入开展落地见效。
附件:1.南岸区教育系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排查数据统计表
2.南岸区教育系统扫黑除恶排查工作承诺书
3. 南岸区教育系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排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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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年 月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排查数据统计表
学校(盖章) 报送时间:
排查线索总数 (条) |
涉黑问题线索(条) |
涉恶问题线索(条) |
黑恶势力“保护伞”(条) |
黑恶势力向基层组织渗透问题线索(条) |
移交线索(条)及去向单位 |
接收线索(条)及来源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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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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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南岸区教育系统扫黑除恶
排查工作承诺书
( 月)
按照《重庆市南岸区教育委员会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方案》要求,本月,我校已落实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滚动排查各项工作措施。现对排查情况承诺如下:
□本校内无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无恶势力团伙,无黑恶势力“保护伞”,无黑恶势力向基层组织渗透。
□经排查,本校存在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线索。目前已落实查控打击的工作措施,具体情况专报。
□经排查,本校存在恶势力团伙线索。目前已落实查控打击的工作措施,具体情况专报。
□经排查,本校存在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目前已落实查控打击的工作措施,具体情况专报。
□经排查,本校存在黑恶势力向基层组织渗透线索。目前已落实查控打击的工作措施,具体情况专报。
备注:以上选项请根据辖区排查情况打“√”,如存在涉黑涉恶组织或团伙、黑恶势力“保护伞”、黑恶势力向基层组织渗透等情况,请以附件形式(说明主要成员姓名、案情简介及采取的措施)随承诺书同时上报。
特此承诺。
承诺人:
(学校) (加盖公章) 主要负责人: (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 3
年 月南岸区教育系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排查表
学校(盖章): 报送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事项问题名称 |
存在问题 |
工作措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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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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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岸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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