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南岸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南岸区知识产权局、南岸区地震局)设办公室、科技科、社事科3个内设机构,全额拨款的直属事业单位1个(重庆市南岸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公务车2辆。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科技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全区科技发展、重点技术、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科技经费的使用监督和管理;负责科技项目申报、评审、管理相关工作;管理、指导全区科技事业发展、科普场馆建设;负责科学技术知识宣传、普及。负责全区专利资助,打击假冒伪劣侵权行为,加强对企业的培训工作,促进提升知识产权价值;负责全区科技工作网络体系建设,指导和协调区级个部门和街、镇科技工作及企业的科研和技术创新工作,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科技资源共享和科技金融结合。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推动区域内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负责对申报高新技术产品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初审,区级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和管理。负责指导技术服务中介机构发展,技术市场培育;负责科技成果管理,技术贸易合同认定登记;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促进产学研的相关措施、办法,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牵头拟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科技奖励、科技保密、科技兴贸及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拟定科普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软科学研究、科技信息、科技宣传和科技统计工作;负责科技档案的管理工作。组织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引进科技智力工作。拟定地震应急反应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震情上报和灾情速报;负责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及地震群测群防管理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情况说明
预算收入:2015年部门预算收入76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651万元,占100%。预算支出:2015年部门预算支出76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4万元,项目支出7485.6万元。
(一)基本支出:
1.科学技术支出97.53万元,分别用于单位统发工资性支出(行政及事业在职在编人员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用、培训费和工会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51.66万元,用于退休费和抚恤金支出;
3.医疗卫生9.64万元,用于单位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支出;
4.住房保障6.57万元用于住房公积金的费用。
(二)项目支出:
1.工业类1050万元,一是用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主要是对高新技术企业、工程技术中心、重点新产品的奖励和工业类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二是用于全区知识产权和专利资助奖励支出。
2.农业类支出8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科技培训、农业新技术推广及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和支持都市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和全区都市休闲农业等项目建设支出。
3.社会事业及科技能力建设18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重大问题专题调研、生产力促进中心围绕
企业服务开展培训活动和防震减灾应急信息平台建设、防震减灾示范学校及示范社区的创建支出。
4.综合类140万元。一是用于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二是全区科技工作大会,主要用于颁发科技进步奖励、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表彰及会议材料、会务支出。三是创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区和完成市对区目标考核。四是用于全区技术市场开发拓展、开展各种科技活动、科技培训、科普宣传及其他。
5.电子信息产业6030.6万元。一是用于车联网招商引资、企业服务及车联网展示体验中心维护。二是用于2014年车联网产业重大招商引资专项(车载终端产业链)政策的兑现。三是用于协同创新项目孵化,加强协同创新联盟建设,组织开展在区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之间的技术交流活动。四是电子信息产业(物联网)专项,主要由电子信息办安排用于全区电子信息(物联网)产业发展。
三、“三公”经费预算说明及原因
2015年“三公”经费共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用是3万元, 主要用于车联网招商引资接待到区考察的相关企业。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是5万元,主要用于车辆日常运行维护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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