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重庆市南岸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南岸区知识产权局)设办公室、科技科、社事科3个内设机构,全额拨款的直属事业单位1个(重庆市南岸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公务车2辆。
(二)主要职能
我委主要负责贯彻执行科技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全区科技发展、重点技术、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科技经费的使用监督和管理;负责科技项目申报、评审、管理相关工作;管理、指导全区科技事业发展、科普场馆建设;负责科学技术知识宣传、普及。负责全区专利资助,打击假冒伪劣侵权行为,加强对企业的培训工作,促进提升知识产权价值;负责全区科技工作网络体系建设,指导和协调区级各部门和街、镇科技工作及企业的科研和技术创新工作,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科技资源共享和科技金融结合。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推动区域内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负责对申报高新技术产品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初审,区级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和管理。负责指导技术服务中介机构发展,技术市场培育;负责科技成果管理,技术贸易合同认定登记;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促进产学研的相关措施、办法,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牵头拟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科技奖励、科技保密、科技兴贸及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拟定科普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软科学研究、科技信息、科技宣传和科技统计工作;负责科技档案的管理工作。组织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引进科技智力工作。拟定地震应急反应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震情上报和灾情速报;负责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及地震群测群防管理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预算收入: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1683.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683.78万元,占100%。预算支出: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1683.78万元,含上年结余数545.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5.35万元,项目支出833万元。
(一)基本支出:
1.科学技术管理事务210.24万元,分别用于单位统发工资性支出(行政及事业在职在编人员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用、培训费、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工会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65.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费和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52万元,用于单位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支出;
4.住房保障13.19万元,用于住房公积金的费用。,
(二)项目支出
1.工业类175万元,用于全区知识产权和专利资助奖励支出。
2.农业类支出6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科技培训、农业新技术推广及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和支持都市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和全区都市休闲农业等项目建设支出。
3.社会事业及科技能力建设150万元。主要用于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制度问题,开展决策咨询与管理创新研究;按照《重庆市南岸区科普基地创建及管理办法》区科委会同区教委、区旅游局、区科协开展评定确认;防震减灾科普宣传、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社区复审及示范创建、防震减灾助理员队伍建设及业务培训、地震应急演练及应急设备购置等。
4.综合类33万元。一是用于开展各种科技活动,支持相关单位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4.26知识产权日宣传、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及其他等。
5.协同创新专项175万元。
6.车联网产业发展200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车联网企业、接待、项目考察、会务费(车联网大会和论坛)、咨询费、策划等专项经费;车联网展示大厅场租、管理、维护、设施更新费用。
7. 双创”平台建设35万元,主要用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众创空间工作经费。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共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用是3万元, 主要用于车联网招商引资接待到区考察的相关企业。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是5万元,主要用于车辆日常运行维护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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