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行政审批科)。负责机关日常运作,承担文电、机要、安全、保密、政务督查、政务值班、信访稳定、后勤保障、会务、公务接待等工作。承担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参与重大课题调研。推进民政行业放管服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开展民政宣传、政务公开、政务信息编送、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民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民政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区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二)社会组织管理和区划地名科(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办公室)。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负责区民政局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按规定审核社会组织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等负责人人选。审核报市政府、区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负责区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审核区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协助区委社会工作部做好涉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工作中需以政府名义出面的相关工作。
(三)社会救助科。拟订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落实重庆市相关标准。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承办中央和市级、区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全区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指导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工作。
(四)老龄工作科。承担重庆市南岸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政策、督促指导落实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老年人福利工作,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和老年人福利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五)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殡葬、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指导婚姻登记和殡葬服务管理机构相关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拟订负责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落实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协调福利彩票销售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级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的使用管理,组织和指导社会慈善捐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