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南岸区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区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体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报市政府、区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负责区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区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实施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管理本级福利资金,监督指导全区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组织实施婚姻登记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组织实施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和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南岸区民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1.办公室(行政审批科)。负责机关日常运作,承担文电、机要、安全、保密、政务督查、政务值班、信访稳定、后勤保障、会务、公务接待等工作。承担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参与重大课题调研。推进民政行业放管服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开展民政宣传、政务公开、政务信息编送、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民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民政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区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工作。2.社会组织管理和区划地名科(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办公室)。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负责区民政局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对行业特征不明显、不能纳入相关行业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的全区性社会组织(含脱钩和直接登记)党建工作进行兜底管理,按规定审核社会组织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等负责人人选。审核报市政府、区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负责区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审核区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3.社会救助科。拟订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落实重庆市相关标准。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承办中央和市级、区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全区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指导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工作。4.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科(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协调福利彩票销售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级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的使用管理,组织和指导社会慈善捐助工作。拟订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5.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殡葬、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指导婚姻登记和殡葬服务管理机构相关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拟订负责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政策、督促指导落实标准并组织实施,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和老年人福利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三)单位构成。南岸区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6个,其中参公事业单位2个:南岸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南岸区殡葬管理所,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南岸区社会救助中心、南岸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个:南岸区社会福利中心、江南殡仪馆。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除2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以外,其他4个下属事业单位都统一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2298.19万元,支出总计2298.1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均减少3635.05万元,均下降61.2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减少了抚恤、退役安置、退役军人管理事务、城乡医疗救助、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收支。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2298.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35.05万元,下降61.2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减少了抚恤、退役安置、退役军人管理事务、城乡医疗救助、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收入。2020年度收入均为财政拨款收入2298.19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03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2298.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35.05万元,下降61.2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减少了抚恤、退役安置、退役军人管理事务、城乡医疗救助、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其中:基本支出949.64万元,占41.32%;项目支出1348.55万元,占58.68%。此外,无结余分配。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无年末结转和结余,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298.19万元,与2019 年相比减少3635.05万元,下降61.27%;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298.19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3635.05万元,下降61.2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减少了抚恤、退役安置、退役军人管理事务、城乡医疗救助、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收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5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60.8万元,下降59.7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减少了抚恤、退役安置、退役军人管理事务、城乡医疗救助、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4299.57万元,下降69.84%。主要原因是民政专项政策性区级承担部分及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部分预算直下镇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3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5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78.4万元,下降57.7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减少了抚恤、退役安置、退役军人管理事务、城乡医疗救助、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96.57万元,下降68.17%。主要原因是民政专项政策性区级承担部分及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部分预算直下镇街。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结转和结余,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74.85万元,占95.6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04.31万元,下降69.16%,主要原因是民政专项政策性区级承担部分及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部分预算直下镇街。
(2)卫生健康支出44.27万元,占2.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9万元,增加0.66%,主要原因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增加0.27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40.58万元,占2.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45万元,增长22.49%,主要原因是购房补贴支出增加7.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49.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65.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3.25万元,下降8.7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减少了转出人员的工资福利等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84.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36万元,下降5.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劳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无年初结转结余和年末结转结余。本年收入338.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56.65万元,下降73.86%,主要原因是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收入减少557.48万元、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收入减少400.92万元。本年支出338.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56.65万元,下降73.86%,主要原因是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减少557.48万元、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减少400.92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0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99万元,下降49.8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4万元,下降 5.65%,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1.2020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一致,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2.2020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一致,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今年未购置公务用车。
3.2020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民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7万元,下降39.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 0.22万元,下降5.7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
4.2020年度公务接待费0.3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民政系统到我单位学习调研社区治理等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2万元,下降81%,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2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51人,其中:无国内外事接待和国(境)外公务接待。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4.51元,无车均购置费支出,车均维护费1.8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4.3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36万元,下降5.8%,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等支出减少。
其中: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76万元,增长190%,主要原因是召开了公益日网上募捐会、“互联网+养老”项目专题会、殡葬相关工作协调会等。本年度培训费支出5.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4万元,增长840.74%,主要原因是开展了城乡社区主任能力提升、全区养老服务人员培训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均为应急保障用车。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6.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7.9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78.9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26.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02.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45%。主要用于采购智慧养老服务中心服务项目、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均是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涉及资金5882.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总体绩效较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社会工作专业机构项目项目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社会工作专业机构项目 |
项目编码 |
2020B1041 |
自评总分 |
92 | |||||
主管部门 |
重庆市南岸区民政局 |
财政处室 |
社保科 |
项目 |
李敏佳 |
联系电话 |
62823249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 ||||
年度总金额 |
99.94 |
99.94 |
100 |
10 |
10 | |||||
其中:区级支出 |
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论、方法与技术,提供帮困扶弱、精神关爱、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康复、权益维护、危机干预、关系调适、矛盾化解、能力建设、资源链接、社会融入、项目设计与管理、绩效评价与行动研究、专业督导等方面服务,帮助个人、家庭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 |
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服务需求,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 |
指标 |
年初 |
调整 |
全年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
指标得分 |
是否核心 |
全年社会组织培养项目数量 |
个 |
≧ |
5 |
5 |
5 |
100 |
20 |
20 |
是 | |
城乡社区建立社会工作站的时限 |
年 |
= |
2021年 |
2021年 |
大部分完成 |
80 |
20 |
16 |
是 | |
社会组织培养项目完成率 |
% |
≧ |
95 |
95 |
95 |
93 |
15 |
14 |
是 | |
提供社会工作为主社会组织社工岗位数量的占比 |
% |
≧ |
70 |
70 |
100 |
100 |
15 |
15 |
是 | |
社区群众对实施的社工培养项目的满意度 |
% |
≧ |
85 |
85 |
85 |
85 |
20 |
17 |
是 | |
社会工作专业机构项目资金执行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是 | |
说明 |
2.绩效自评报告
重庆市南岸区民政局
关于社会工作专业机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概况
全国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地区建立健全社会工作服务政策制度,建设区(县)级社会工作服务创新创业基地,培育一批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村(社区)普遍设立社会工作室(站),每个村(社区)配置至少1名专职社会工作者,开展针对低保对象、老年群体、困难群体、留守人员、特殊人群等的社会工作服务。
我区社会工作服务细分为5个项目项目涵盖农村社区社会工作发展、老年人、特殊人群服务、本土社工人才培养等,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服务需求,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帮助个人、家庭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具体为:
1.南岸区农村社区社会工作发展项目,主要任务是为南山街道、涂山镇、广阳镇、峡口镇24个农村社区打造社工室,每个社工室培养1-2名社工人才,每个社工室至少孵化培育5只社区社会组织,并打造特色队伍等。
2.南岸区农村社区社会工作发展项目,主要任务是为迎龙镇、长生桥镇、鸡冠石镇24个农村社区打造社工室,每个社工室培养1-2名社工人才,每个社工室至少孵化培育5只社区社会组织,并打造特色队伍等。
3.南岸区社会福利中心“互助、融合”老年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主要任务是为南岸区社会福利中心84名入住老人开展心理疏导,健康管理服务。
4.海棠溪街道精神障碍患者身体素质提升项目,主要任务是聚焦精神障碍患者的身体素质的提升,培养健康生活意识,提供健康方式生活训练等,直接服务人员约30人。
5.南岸区本土社会工作“菁英”人才培养项目,主要任务是为南岸区本土社工不同层次的需求开展阶梯式培训,总结提炼一套南岸区本土社会工作人才培育流程,发挥研究功能,培养人员为50人。
(二)项目立项依据
按照《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9 年支持社会工作服务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渝民〔2019〕101号),南岸区作为全国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地区,主要任务为建立健全社会工作服务政策制度,建设区(县) 级社会工作服务创新创业基地,培育一批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村(社区)普遍设立社会工作室(站),每个村(社区)配置至少1名专职社会工作者,开展针对低保对象、老年群体、困难群体、留守人员、特殊人群等的社会工作服务。
(三)项目预算及资金来源与支出
2020年社会服务专业机构项目市级资金100万元,实际下达100万元,实际支出99.94万元,年末追减预算0.6万元,预算执行率99.94%。项目具体支出内容如下:
投资99.94万元完成5个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序号 |
单位 |
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单位:万元) |
1 |
南岸区农村社区社会工作发展项目;南岸区迎龙、长生桥、鸡冠石三镇24村 |
20.00 |
2 |
2020年南岸区本土社会工作“菁英”人才培养项目;南岸区全 区域 |
19.96 |
3 |
南岸区农村社区社会工作发展项目;南山街道、涂山镇、广阳镇、峡口镇 |
19.98 |
4 |
南岸区海棠溪街道精神障碍患者身体素质提升项目;海棠溪街道 |
20.00 |
5 |
重庆市南岸区社会福利中心“互助、融合”老年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南岸区社会福利中心 |
20.00 |
合计: |
99.94 |
(四)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论、方法与技术,提供帮困扶弱、精神关爱、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康复、权益维护、危机干预、关系调适、矛盾化解、能力建设、资源链接、社会融入、项目设计与管理、绩效评价与行动研究、专业督导等方面服务,帮助个人、家庭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增强社区治理和服务功能,提高社区居民自治能力,促进社区发展、助力社会和谐。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建立健全社会工作服务政策制度,建设区(县)级社会工作服务创新创业基地,培育一批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村(社区)普遍设立社会工作室(站),每个村(社区)配置至少1名专职社会工作者,开展针对低保对象、老年群体、困难群体、留守人员、特殊人群等的社会工作服务。
二、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20年社会工作专业机构项目市级资金100万元,预算下达1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2020年社会工作专业机构项目资金实际支出99.94万元,资金使用分配明细如下:南岸区农村社区社会工作发展项目20万元;2020年南岸区本土社会工作“菁英”人才培养项目19.96万元;南岸区农村社区社会工作发展项目19.98万元;南岸区海棠溪街道精神障碍患者身体素质提升项目20万元;重庆市南岸区社会福利中心“互助、融合”老年社会工作服务项目20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2020年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项目由民政面向社会专业机构公开招标,项目经费由市级资金专项保障,经区民政局申请,区财政局审核后预算下拨至项目实施镇街和单位。结算方式:项目启动拨付资金总量的60%,中期评估合格后拨付拨资金总量40%,结项评估不合格责任单位退回尾款。社会工作专业机构专项资金从预算下达、资金申报、资金支付符合管理制度、合同等相关规定,审批程序手续完善,未发现截留、挤占、虚列支出等违规情况。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1.业务管理。社会工作专业机构项目从2020年5月开始实施至2021年5月结项。期间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确定承接单位,业务科室具体负责对项目安全、质量、进度的监督管理,并对专项资金补助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按标书内容接受市、区民政部门的结项评估。
2.财务管理。2020年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项目由民政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项目经费由区民政局申请,区财政局审核后预算下拨到镇街和相关单位,项目启动拨付资金总量的60%,中期评估合格后拨付拨资金总量40%,结项评估不合格责任单位退回尾款,项目承接单位按程序组织实施,并对项目资金进行单独财务核算。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产出分析
(1)产出数量。全国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地区完成五个社会工作专业机构子项目。
(2)产出质量。项目均已按合同要求完成结项评估,项目完成情况良好。
(3)产出时效。实施的5个社会工作专业机构项目中,均能够按时限要求完成项目建设无拖延、滞后。
(4)产出成本。南岸区农村社区社会工作发展项目20万元;2020年南岸区本土社会工作“菁英”人才培养项目19.96万元;南岸区农村社区社会工作发展项目19.98万元;南岸区海棠溪街道精神障碍患者身体素质提升项目20万元;重庆市南岸区社会福利中心“互助、融合”老年社会工作服务项目20万元。
2.项目效果分析
(1)经济效益。全国社会工作服务试验区100万元(南岸区全国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地区项目分5个子项目,涵盖农村社区社会工作发展、老年人、特殊人群服务、本土社工人才培养等。)
(2)社会效益。建立健全社会工作服务政策制度,建设区(县)级社会工作服务创新创业基地,培育一批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村(社区)普遍设立社会工作室(站),每个村(社区)配置至少1名专职社会工作者,开展针对低保对象、老年群体、困难群体、留守人员、特殊人群等的社会工作服务。
(3)生态效益。加强基层治理、推动基层协商民主的机制创新,从而实现共治共建共享的社区治理新格局。
(4)可持续影响。针对社工站和社会组织骨干采用线上服务群、实地指导、传授工作经验等方式进行宣传,指导本土社工和社会组织学习“三事分流”工作法,引导其在开展服务群众工作中,将居民诉求按“大事、小事、私事”分流定责,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提高辖区社会组织和村民的自治能力,推动村民自治和乡村治理有序发展。
(5)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通过线上主题活动、在实施项目辖区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外,提高服务辖区对项目内容的知晓率和参与程度。通过调查,群众对项目实施认可度和满意度较高;调查中也有群众反映,辖区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要以基层群众多层次、多方面、多维度需求为导向,提供更多更专业的社工项目从而确保社会工作服务真正落地见效。
三、存在主要问题
社会工作专业机构项目在评估中也存在如下问题:1.项目的顶层设计仍需优化,目前只有极少数项目的顶层设计逐渐系统、有版块的呈现,且具有品牌效应的发展方向。2.服务记录资料有待改善,社工站(室)在专业文案的撰写能力较弱。3.社工服务督导专业作用有待加强,大部分社区社工站(室)项目督导对本土社工的专业支持较少,未能有效发挥专业督导作用。
四、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社会工作专业机构项目实施中缺乏专业老师培训指导,同时时社工参与实训时机较少,培训的高效性和解决问题的及时性有待提高。
改进措施:1.加强专业能力实训,首先应加强项目社工的专业知识学习,提高专业的敏感度,同时要运用任务中心模式,加强社工学习后的实务训练,巩固学习成果。2.加强档案撰写能力,尤其要加强社工对服务记录、评估、总结的撰写能力,更好的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发展。3.发挥督导专业作用,后期应加强本土社工与督导之间的沟通交流,对督导频次及成效进行考核,促进督导有效参与项目执行过程中,助推项目后期问题改进及成效提炼,有效发挥其专业作用。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20年完成了全国社会工作服务试验区项目建设工作,经综合评价,2020年社会工作专业机构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2分,评定等级为“良好”。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
区民政局将对本次社会工作专业机构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情况进行及时整理、归纳、分析,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编制预算和资金分配的依据,并对绩效自评结果按规定进行公开。
七、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280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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