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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惠民惠农资金>补贴依据
  • [ 索引号 ]
  • 1150010800929579XP/2024-00171
  • [ 发文字号 ]
  • 南民发〔2021〕 14 号
  • [ 主题分类 ]
  • 社会救助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南岸区民政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0-01-15
  • [ 发布日期 ]
  • 2024-11-28
重庆市南岸区民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各类民政对象慰问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11-28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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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1-28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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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民发〔202114

重庆市南岸区民政局

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各类民政对象慰问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021年春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各类民政对象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结合南岸区实际,经研究,决定在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一、慰问对象

孤儿、困境儿童(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特困未成年人)、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城乡低保户、城乡贫困定期救助人员、百岁老人、老居干、起义投诚人员、农转非按月领取生活费人员、职工遗属(破产企业遗属、地方退休人员遗属)、原襄渝铁路建设伤残民兵民工、精简退职救济对象、南侨机工遗属、建档困难户、受疫情影响的困难家庭。

二、慰问形式

慰问活动原则上以镇街、社区为主,结合辖区实际情况,采取购买物资(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将慰问金直接汇入困难群众账户和个别走访等方式进行慰问。

三、慰问标准

(一)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按400/人的标准发放慰问金,按400/人的标准发放慰问物资。

(二)孤困儿童按2000/人的标准发放生活困难补助金,按400/人的标准发放慰问金。

(三)其余对象均按400/人(户)的标准发放慰问金,若慰问对象身份有重复,只慰问一次,就高不就低。

四、经费来源

慰问经费在各镇街民政经费年初预算中列支,不另单独拨款。

五、工作要求

(一)各镇街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认真做好“两节”慰问物资的发放工作。确保慰问物资按时足额发放到每一个慰问对象。

(二)各镇街要认真做好统计上报及核对工作,222日前将走访慰问活动开展情况(照片、发放表)报送到区民政局。

重庆市南岸区民政局

2020125

(联系人:张祯杰;联系电话:6289001217783062261;邮箱:39288960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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