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一)无劳动能力;
(二)无生活来源;
(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二、申请材料
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应当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残疾人应当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申请人及其法定义务人应当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
三、办理流程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审核流程图
四、2024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2024年9月起,全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975元。
五、办理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9:00—12:00,14:00—17:30。
六、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七、联系方式
重庆市南岸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023-62820980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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