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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层政务公开>养老服务>业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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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会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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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岸区民政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4-11-14
  • [ 发布日期 ]
  • 2024-11-14
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办事指南
日期:2024-11-14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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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1-14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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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限:经核对材料信息齐全的,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

办理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2号行政中心B区2号楼613室

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

1.申请。养老机构每年4月、10月底前向区民政局申请半年运营补贴,并按要求提供申请材料。

2.受理。区民政局受理,并在20个工作日内对相关材料进行核实。

3.审定。区民政局在10个工作日内审定后,按我区财政资金审批流程申请划拨运营补贴资金。

联系电话:023-62823249

发放依据:《南岸区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补贴标准:按照收住的南岸户籍老人数量,给予120元/月/人标准给予运营补贴;考核取得“合格”的机构,按照收住的南岸户籍老人数量,给予100元/月/人标准给予运营补贴;考核取得“基本合格”的机构,按照收住的南岸户籍老人数量,给予80元/月/人标准给予运营补贴。

补贴对象:凡在南岸区行政区域内举办的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

补贴方式:银行转账直接发放符合条件并通过评审的机构。

申请材料清单:

入住老人台账;我区户籍入住老人的入住服务合同、收费票据、老人身份证与户口簿复印件、老人标准照片、送养人(监护人)资料及联系方式。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民政审核、进行评审、发放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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