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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族宗教委>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财政预算
  • [ 索引号 ]
  • 11500108009295693H/2021-00042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南岸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1-04-15
  • [ 发布日期 ]
  • 2021-04-15
重庆市南岸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1-04-15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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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4-15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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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重大决策部署,并加强督促指导。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2)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3)协调配合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宜和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稳定。

(4)负责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工作,加强对宗教场所安全监督检查,督促安全管理规范和隐患排查整改。

(5)指导做好城市民族工作,以及散居少数民族工作。

(6)负责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

(7)指导宗教团体和重点宗教活动场所依法依章开展活动等。

(8)做好民间信仰事务管理工作,鼓励和规范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活动。

(9)推进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牵头研判民族宗教领域网络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引导处置,加强和规范互联网宗教管理。

(二)单位构成

下设办公室和业务科两个科室,全额拨款直属事业单位一个重庆市南岸区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682.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82.89万元。收入较2020年减少130.43万元,主要是专项费拨款减少130.4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682.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 641.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4.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8.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7.63 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减少 130.43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预算减少135万元,基本支出增加4.57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2.8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2.89万元,比2020年减少130.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89万元,比2020年增加4.57万元,主要原因是全区政策性增资,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82万元,比2020年减少135万元,主要原因是老君洞三清殿广场区域边坡治理及山洪排水系统建设抢险排危接近尾声资金需求减少。

本部门2021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 2万元,与2020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0年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20,20年和2019年都无因公出国(境)安排;公务接待费2 万元,与2020年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与2020年比无变化,主要原因2017年公务用车改革,本单位公车已拍卖,无公务用车,2020年和2021年均未购置公务用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81.84万元,比上年增加3.42万元,主要原因为全区政策性增资。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1年预算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82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叶怡兰  联系方式:  (叶怡兰,电话:023-62902141)

附件下载:

南岸部门预算公开套表(区民族宗教委).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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