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四、五次会议精神,我委认真梳理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现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及取得成效
(一)“放管服”改革持续依法推进
1、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对涉及我委的12项行政许可和1项行政确认在“渝快办”平台实行动态管理,不断简化承诺时限、办事流程等事项。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系统深度融合,有效提升全程网络办事的运行效率。
2、注重改进,用活用好“互联网+监管”监管方式,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信息共享、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强化南岸区民族宗教领域监管,加大对非法宗教活动、暴恐活动监管查处力度。
3、对我委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遏制了规范性文件制定的随意性,保障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二)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改进
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文明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梳理我委行政执法问题,制定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清单,及时整改到位,坚决纠正行政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继续加大安全生产等关系教职员工和广大信教群众切身利益的宗教活动场所领域执法力度。
(三)健全规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持续加强全委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学习贯彻,强化公务员诚信教育,遵循诚信原则,强化契约精神。
2、为对民宗委内控管理进行服务优化,完善内控制度措施,加强内部管理,依法履行与重庆优服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的“重庆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服务合同”;为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一步做好我区城市民族工作,履行与市民族宗教委签订的“城市民族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项目委托协议”等,同时严格合同协议合法性审查,重点审查明显无法履行、超越职权等内容,确保合同协议合法合规。
(四)依法开展法制宣传培训工作
一是强化少数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法制宣传教育。号召少数民族党员积极参加社区党支部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以及宪法、党章及国家民族政策等内容,不定期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提高少数民族党员党性修养、国家意识、法律修为,充分发挥其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引导其以守法诚信、勤劳致富的实际行动带动其他少数民族同胞。在宗教场所负责人工作会上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等,加强宗教教职人员意识形态教育,积极引导宗教界人士坚持爱国爱教的光荣传统。
二是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2021年9月在全区各街镇开展以“感悟党的百年光辉历程·凝聚同心筑梦磅礴力量”为主题的第十一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活动。活动中各镇街在辖区内悬挂横幅119条、制作宣传栏、LED屏90块、发放宣传资料1.9万份、举行文艺演出20场、开展“打糍粑、义诊”公益服务及座谈交流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并为600多人次提供民族政策、法律咨询。
三是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始终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组织委领导班子深入学习宣传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宗教事务条例》《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建议纳入“八五”普法规划。持续强化工作人员学法用法, 参加每年公务人员的法治理论考试、区司法局组织的执法证培训考试等,将法治教育纳入工作人员定期轮训的必修课,树牢法治意识,提升法治能力。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一)依法推进法治建设
党组书记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不断健全党组领导区民族宗教委及下属事业单位区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开展法治建设的工作机制,有效推动区民族宗教委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一是深入谋划部署,将法治建设纳入党组年度工作要点和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对全区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建设中重点环节坚持亲自协调、亲自督导。坚持定期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各类问题;二是严格工作考核,督促全委全体党员干部依法依规办事;三是树立正确导向,在相同条件下优先选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夯实区民族宗教委法治建设的人才基础。
(二)依法监督法治规范
一是坚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印发党风廉政建设党组责任清单,明确各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全年召开4次党组会议,专项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廉政谈话3次,力求防微杜渐;二是做好廉洁表率。严格遵守各项党纪党规,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规定;注意自身日常的一言一行,主动接受班子成员互相监督和纪委监督。
(三)依法宣传法治思想
一是带头开展法律知识常态化学习。党组书记深入贯彻习近平“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深入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二是将加强法律学习纳入区民族宗教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加以推进,将各类法律法规纳入年度计划,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系统化、规范化。
(四)依法践行法治精神
严格履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工作中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遵守”三重一大“议事制度、财务制度等规章制度。坚持必须在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党组班子集体研究后方可作出决定。
三、下一步打算
2022年我委将持续深入街镇、社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关心在区经商的维吾尔族务工人员及宗教界人士,加强法律法规教育,提高其法治意识,不断推进我区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的良好局面。
南岸区民族宗教委
2022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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