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嘉外滩城市建设发展(重庆)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弹子石生态城市功能提升示范区项目-洋人街地块片区路网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306-500108-04-01-732818)和《弹子石生态城市功能提升示范区项目-洋人街地块片区路网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该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33.54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7%。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二、该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7304.9万元,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469560元。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在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根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有关技术标准,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计,编制水土保持设计篇章,并作为主体工程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施工阶段,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土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专门场地。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委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采购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符合规定的料场,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并向我委备案。
(六)每年3月底前向我委报告上一年度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
(七)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按照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完成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并接受我委的监督检查。
四、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委审批。
五、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六、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
重庆市南岸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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