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广阳湾生态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你公司报送的广阳湾智创生态城智慧医药物流总部运营基地配套道路项目洪水影响评价的行政许可申请(项目编码2303-500108-04-01-289308),我委组织专家对《广阳湾智创生态城智慧医药物流总部运营基地配套道路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送审稿)》进行了审查。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和专家评审意见,现就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同意工程河段防洪评价标准为100年一遇。
二、原则同意《广阳湾智创生态城智慧医药物流总部运营基地配套道路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的洪水影响评价结论及涉河工程布置方案。
广阳湾智创生态城智慧医药物流总部运营基地配套道路项目包含东港站换路、联运路、宝驰路及横九路东延伸段等4条道路,设计道路总长8.46km,涉河工程为东港站环路西段桥及东段A段桥。
东港站环路西段桥跨渔溪河,全长154.00m,跨径布置(30+45+30+30)m,上部结构采用现浇混凝土箱梁,桥梁底高程233.86~235.98m,河道管理范围内左岸2#桥墩由4个墩柱组成,桥墩直径1.8m,桩基础直径2.0m。
东港站环路东段A段桥跨渔溪河,全长260.16m,2联6跨,跨径布置2-(3×40m),上部结构采用现浇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梁底高程233.538m~236.423m,河道管理范围内左岸3#桥墩由4个墩柱组成,桥墩直径2.0m,桩基础直径2.5m。涉河工程控制点坐标如下:
三、有关要求
(一)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要将施工方案报我委,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弃土弃渣,施工完工后应及时拆除施工设施,确保行洪安全。
(二)工程开工后,项目法人要及时将施工放样资料报送我委,我委对工程控制坐标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核查。
(三)工程竣工后,我委将对工程控制坐标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全面复核,并参加工程项目的综合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四)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若要继续建设,应重新履行行政许可手续。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也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重庆市南岸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1月24日
(联系人:罗小玲;联系电话:023-62804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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