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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公司报送的重庆南岸迎龙至武堂110千伏线路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的行政许可申请收悉。我委组织了相关专家对《重庆南岸迎龙至武堂110千伏线路工程洪水影响评价》进行了评审。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和专家评审意见,现就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一、同意你公司实施铁路重庆南岸迎龙至武堂110千伏线路工程跨越贾家沟。
二、同意《重庆南岸迎龙至武堂110千伏线路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工程的洪水影响评价结论及涉河工程布置方案。
迎龙至武堂110kV线路工程包括:新建架空线路路径长度为1.2km,新建电缆路径长度为1.696km。涉河建筑物为新建钢结构便桥、新建(14#工作井至15#工作井)电缆箱涵和已建架空电缆箱涵。
新建钢结构便桥位于富源大道东侧,便桥总长30.72m,单跨跨越贾家沟,跨径总长25.2m,桥梁底标高216.70m。
新建(14#工作井至15#工作井)电缆箱涵位于商贸城连接富源大道的公路桥下方,位于现状堤防堤顶,该段电缆箱涵长度为126m,箱涵横断面为矩形,宽1.1m,高1.4m,箱涵底高程215.20m~217.00m。
已建架空电缆箱涵位于渔溪河大桥上游侧,跨越贾家沟,箱涵全长150m,箱涵横断面为正方形,边长为2.7m,箱涵梁底高程225.76m。
三、有关要求
(一)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应妥善处理好占地补偿等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将施工方案报我委备案。
(二)项目法人要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弃土弃渣,施工完工后应及时拆除施工设施,清除弃渣等阻碍物,确保行洪安全。
(三)工程开工后,项目法人要及时将施工方案、施工放样资料报送我委,我委对工程控制坐标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核查。
(四)工程竣工后,我委将对工程控制坐标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全面复核,根据复核报告参加工程项目的综合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五)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若要继续建设,应重新履行行政许可手续。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也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六)项目法人应严格按照批复的内容和要求实施。
重庆市南岸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1月24日
(联系人:罗小玲;联系电话:023-62804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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