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单位性质:
根据《中共南岸区委南岸区人民政府关于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南岸委发〔2014〕26号)将重庆市南岸区农林水利局更名为重庆市南岸区农业委员会。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履行区委规定的职责,与南岸区农业委员会合署办公。委机关内设4个科室,下设14个事业单位。
(二)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农业和农村、林业和生态建设、水利和水资源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农业、林业、水利工作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农业、林业、水利工作统筹规划和监督管理的责任。
2、承担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资源配套和产品品质改善的责任。
3、负责牵头组织生态农业和可持续发展工作。
4、承担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
5、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6、负责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
7、负责水资源的统一管理,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8、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承担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安全监管的责任。
9、负责全区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管理。
10、承担农业、水利、林业及其生态建设领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责任;负责提出农业、水利、林业及其生态建设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建议,并监督管理建设项目和资金;拟订农业、水利、林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承办农业、水利、林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有关经济、科技交流与合作;负责区域协作、对口支援相关工作。
11、负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指导镇街相关单位、有关社会团体开展农业、林业、水利服务工作。
12、负责统筹管理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13、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安排
2015年收入决算数12327.27万元,同比2014年部门决算收入15648.49万元,减少3321.22万元,减少拨款原因主要是项目经费减少。与2015年初预算数3768.90万元相比,增加8558.37万元,主要是增加了上级专项资金和预算追加数。
2015年收入合计12327.2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收入5661.95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133.47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55.47万元,上年结转6476.38万元(与2014年年底结转资金6654.50万元相比,减少178.12万元,由于2015年年初财政清理结余结转资金收回项目资金178.12万元)。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均缴入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模式。
(二)支出决算安排
2015年支出决算数8807.24万元,同比2014年部门决算支出8993.30万元,减少186.06万元,减少支出原因主要是项目经费的减少。与2015年预算数3768.90万元相比,增加5038.34万元,主要是增加了财政应返还额度专项资金支出。
2015年支出合计8807.24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支出8711.77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40.0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55.47万元。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部分,其中基本支出2513.56万元,用于农委的工作运行,包括商品服务支出、人员工资、医保及住房公积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各项费用;项目支出6293.68万元,用于农、林、水、执法等专项工作支出。2015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3520.03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5年部门决算机关运行经费751.57万元,2015年部门决算国有资产占用情况:一般公务用车10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台、其他用车3台。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48.5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9.9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9.45万元,主要原因为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数0万元,和去年以及年初预算数保持一致。
(二) 公务接待费决算数11.7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8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4.2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接待人数减少。2015年公务接待批次220次,接待人次2140人,人均接待费54.72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36.8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5.0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5.1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4年购入的燃油在2015年继续使用,2015年年底车辆维修费在2016年年初结算支出。2015年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车均运行维护费2.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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