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金兆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茶园新城区K标准分区住宅27-1组团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019-500108-70-03-081671)和《茶园新城区K标准分区住宅27-1组团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该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7.57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7%。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二、该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670.29万元,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106008元。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在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根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有关技术标准,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计,编制水土保持设计篇章,并作为主体工程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施工阶段,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土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专门场地。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委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采购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符合规定的料场,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并向我委备案。
(六)每年3月底前向我委报告上一年度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
(七)按规定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按照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完成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并接受我委的监督检查。
四、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委审批。
五、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六、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
附件:1. 茶园新城区K标准分区住宅27-1组团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 茶园新城区K标准分区住宅27-1组团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审查意见
重庆市南岸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10月12日
附件1 茶园新城区K标准分区住宅27-1组团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
茶园新城区K标准分区住宅27-1组团 |
流域管理机构 |
长江水利委员会 | ||||||||||||||
涉及省(市、区) |
重庆市 |
涉及地市或个数 |
/ |
涉及县或个数 |
南岸区 | ||||||||||||
项目规模 |
项目总建筑面积105451.33m2,其中地上建筑105451.33m2,地下建筑29304.67m2。 |
总投资 (万元) |
28185 |
土建投资 (万元) |
19729.50 | ||||||||||||
动工时间 |
2022年10月 |
完工时间 |
2025年6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5年 | ||||||||||||
工程占地(hm2) |
7.57 |
永久占地(hm2) |
4.03 |
临时占地(hm2) |
3.54 | ||||||||||||
土石方量(万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余方 | |||||||||||||
20.03 |
3.13 |
0.00 |
16.90 | ||||||||||||||
重点防治区名称 |
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 ||||||||||||||||
地貌类型 |
构造剥蚀丘陵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轻度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7.57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
604 |
新增土壤流失量(t) |
276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 ||||||||||||||||
防治目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防护率(%) |
94 |
表土防护率(%) |
/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7 | ||||||||||||||
防 治 措 施 及 工 程 量 |
防治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主体工程防治区 |
主体:透水铺装2733.50m2,雨水管网2422.72m,排水沟2732m |
主体:实土绿化6134.24m2,架空绿化6002.53m2,雨水花园1950.82m2 |
主体:防雨布400m2,密目网700m2;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429m,临时沉沙池1口,防雨布遮盖5000m2 | ||||||||||||||
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 |
/ |
主体:植被恢复1500m2 |
主体:车辆冲洗池1座 | ||||||||||||||
土地整治防治区 |
新增:土地整治2.64hm2,浆砌石挡墙780m |
新增:播撒草籽2.64hm2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482m,临时沉沙池1口,防雨布遮盖2.64hm2 | ||||||||||||||
投资(万元) |
主体已列:120.44 方案新增:29.07 |
主体已列:446.61 方案新增:2.61 |
主体已列:1.62 方案新增:33.96 | ||||||||||||||
水土保持总投资 (万元) |
670.29(新增:101.62) |
独立费用(万元) |
8.55 | ||||||||||||||
监理费(万元) |
0.00 |
监测费 (万元) |
11.68 |
补偿费 (元) |
106008 | ||||||||||||
方案编制单位 |
建设单位 |
重庆金兆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郭之权 | |||||||||||||||
地址 |
渝北区松石支路468号天一东苑14栋1-7-2 |
地址 |
重庆市南岸区玉马路1号附3号负1层 | ||||||||||||||
邮编 |
邮编 |
401336 | |||||||||||||||
联系人及电话 |
郑渝/18983308743 |
联系人及电话 |
曾凯林/13206155332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信箱 |
2011424257@qq.com |
电子信箱 |
/ | ||||||||||||||
附件2
—1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版权所有: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 主办: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渝ICP备202101158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001080014 渝公网安备:500108020011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