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9日,根据《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已成水利工程国庆期间及汛未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渝水办管〔2024〕74号),我委水利科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人员前往腊梅沟水库,对大坝坝顶、背坡、溢洪道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査,发现水面漂浮物及大坝背坡杂草未及时清理、溢洪道内有杂物堆积等隐患,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南岸农水安监责改〔2024〕12号,要求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此外,在检查过程中,劝阻前往水库沿岸戏水、垂钓的群众,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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