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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委>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层政务公开>涉农补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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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08009295730P/2024-00100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南岸区农业农村委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4-11-26
  • [ 发布日期 ]
  • 2024-11-26
南岸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2024年公开招募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的公告
日期:2024-11-26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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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1-26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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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渝农办发〔202469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与农技推广实际,决定在我区开展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特聘农技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

围绕南岸区一主两辅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公开招募特聘农技员。主要从事蔬菜、粮油、畜禽养殖及防疫等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岗位。

二、特聘对象

南岸区范围内土专家”“田秀才、应往届高校毕业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及在区社会化服务组织技术人员等(农业系统体制内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农技员招募范围)。

三、招募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2. 年龄60周岁以下,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3. 具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养;

4. 拥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

5. 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在当地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

6. 能及时开展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现场指导工作。

按照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巩固脱贫成果、乡村振兴等相关要求,为全区特色产业、新兴农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四、职责与任务

(一)支持群众发展特色产业。联系有关专家,配合当地基层干部,协调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指导农村致富带头人和脱贫群众科学发展农业产业,进行技术精准帮扶。

(二)开展农业技术指导服务。对接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为农户、脱贫群众提供技术指导,开展咨询服务,解决产业发展技术难题。推广农业“五新”(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新农药或兽药),展示示范先进适用技术,提高其科学种养水平。

(三)宣传惠农政策措施。宣讲产业发展、乡村振兴、惠农补贴、农民培训等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让强农惠农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五、招募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地址。时间:20241126日至1127 日(工作日办公时间: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地点:区农业农村委农业科(南岸区行政中心B141402),联系人:陈老师,电话:62900117

2.资格审查。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本人到场填写《南岸区2024年特聘农技员招募报名表》。报名时应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征信报告,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二)考核

此次招募农技员实行技能考核。技能考核由南岸区农业农村委相关专家组成考核领导小组,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另行通知。基本程序为:1.个人陈述与农技推广工作有关的经历;2.展示过去的工作成果或业绩;3.专家现场提问。

(三)公示

对考核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线索。

(四)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由区农业农村委与拟聘人员签订服务协议,协议包括聘用双方的责任与义务、工作范围与要求、工作补贴与奖惩、聘用的方式与期限、违约责任与解聘约定等。协议一式叁份,招募人员一份、区农业农村委两份,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聘任合同,聘任期1年(含试用期),根据每年的考核情况续聘或解聘。拟聘人员未按招募单位规定时间上岗且不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待遇及管理

1.特聘农技员聘用期间的经费由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的专项资金支付,聘用期服务费面议。

2.特聘农技员要做好工作日志。

3.特聘农技员要半年向区农业农村委书面汇报一次工作(汇报材料受理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农业科),年终作一次工作总结。对不能正确履行职责的特聘农技员应解聘。

                       重庆市南岸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1126

(联系人:陈老师,023-6290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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