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登录 注册 部门街镇 繁体版 无障碍 关怀版 智能问答

网站支持IPV6
搜索
区人力社保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层政务公开>就业创业>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其他信息公开
  • [ 索引号 ]
  • 1150010800929595XY/2022-00149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劳动就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南岸区人力社保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2-08-05
  • [ 发布日期 ]
  • 2022-08-05
关于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2-08-05 15:10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语音播报
退出播报模式
日期:2022-08-05 15:10
字号:
分享: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的通知

渝人社〔2022〕320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民政局、残联,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民政局、残联办事处,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民政局、残联办事处,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民政局、残联: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服务保民生、兜底线、救急难,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关于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92号)安排,定于8月至10月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援助暖民心 就业解民忧

    二、活动时间

    2022年8-10月

    三、重点援助对象

    (一)失业1年以上、大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身有残疾的登记失业人员;

    (二)脱贫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身有残疾、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三)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四、活动目标

    (一)底数更精准。符合条件的援助对象能够及时发现认定,获得联系对接,实现援助对象基本信息、就业状态、就业意愿、服务需求基本掌握、动态管理。

    (二)帮扶更有效。就业援助政策和服务知晓度、可及性明显提升,未就业援助对象尽快就业创业或投入到就业准备活动中,已就业援助对象就业稳定性进一步增强。

    (三)温暖进万家。就业援助机制健全完善,就业援助成效巩固拓展,关心关爱就业困难人员的工作合力不断凝聚、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五、活动内容

    (一)全面摸排联系。结合全市人力资源信息库建设,以社区、村为单位组织基层就业工作人员、劳务经纪人,全面摸排困难群体未就业人员信息,掌握其就业失业状况、就业创业意愿、技术技能水平、培训服务需求等情况,做到人员底数清、就业状态清、就业意愿清、服务需求清。

    (二)收集岗位信息。依托街道、社区等基层平台,收集一批便民商业、物业管理、家政服务、保洁保绿、基层协管等城乡社区岗位、灵活就业岗位。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收集一批疫情防控、生活保供、交通物流等重点企业及中小微企业急需紧缺岗位,并准备一批岗位所需的技能培训项目。依托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责任感强的大中型企业,提供一批知识型、技术型等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设立一批低门槛、有保障的爱心岗位,开发一批安排残疾人的按比例就业岗位。各区县(自治县)有关部门要做好岗位信息的梳理汇总,及时准确录入重庆智能就业平台。

    (三)开展见面服务。组织职业指导师、创业培训师、劳务经纪人、基层服务人员组成服务团队,深入基层开展见面服务,为每名失业困难人员量身定制帮扶计划,开展分类帮扶。对有就业需求的,明确求职路径,开展针对性岗位推荐;对有创业需求的,明确创业方向,提供创业服务;对有培训需求的,明确培训目标,提供适合的培训信息;对就业意愿不强的,开展心理疏导,组织职业体验,帮助提振信心,引导积极就业。

    (四)组织送岗活动。筛选适合援助对象的岗位信息,通过短信、微信、APP等方式“点对点”定向推送。搭建招聘流动平台,开出“就业大篷车”、设立“就业驿站”,送岗位进社区、进家门。运用直播带岗、云招聘等线上服务模式,举办小规模、专业化、高频次的线下专场招聘会,组织援助对象积极参加招聘活动。

    (五)加快政策落实。结合“一库四联盟”政策扫描信息,通过媒体引导、电话告知、短信提醒、上门服务等多种方式开展点对点宣传,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找企业”,扩大政策知晓率和覆盖率。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实施托底安置,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并根据需要及时开发一批临时性公益性岗位。

    (六)强化生活保障。开展援助对象与参保人员、低保家庭数据共享比对,为参加失业保险的援助对象按规定兑现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等失业保险待遇,为基本生活出现暂时性、阶段性困难的未参加失业保险、未纳入低保的援助对象按规定实施临时救助。鼓励低保家庭援助对象积极就业,对可能因就业导致收入超出低保标准的,实施低保待遇渐退。对实现就业,且正在享受低保待遇的登记失业低保家庭人员按规定发放低保就业补贴。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自治县)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活动开展,带着对困难群众的深厚感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活动务实高效。要加强配合,协同推进,抓紧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举措,优先保障就业援助工作政策和资金需要。要充分发挥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街道社区平台和社会组织作用,凝聚各方广泛参与、共同推进的工作合力。

    (二)健全援助机制。各区县(自治县)有关部门要以此次集中活动为契机,坚持日常援助与集中援助相结合,健全就业援助长效工作机制。要构建及时发现、优先服务、分类帮扶、动态管理工作机制,力争对就业困难人员发现一人、认定一人、帮扶一人。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区县(自治县)有关部门要开展就业援助政策和服务专项宣传,运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提供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要大力宣传困难人员自主就业、自主创业和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的典型事迹,集中宣传就业援助工作中的特色做法和鲜活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就业援助工作。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区县(自治县)有关部门要注重收集活动开展过程中的新闻线索、图文资料、典型案例和统计数据,提炼经验做法、工作成效、活动信息,按要求报送市级主管部门。活动统计表(附件)由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牵头,于每月30日前汇总各部门数据信息后报送至市人力社保局。活动结束后,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民政、残联等部门要全面总结任务完成情况,汇总主要数据、典型案例、意见建议,并于11月3日前分别报送市级主管部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吴飞(市人力社保局),023-88633885,电子邮箱:cqzjytj@126.com;秦浩镧(市民政局),023-89188293,电子邮箱:195524980@qq.com;张晓婕(市残联),023-63605969,电子邮箱:11613198@qq.com。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8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 主办: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渝ICP备202101158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001080014 渝公网安备:50010802001142号

智能问答

便民地图

政策问答

数据开放

新媒体
矩阵

营商环境

数字人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