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登录 注册 部门街镇 繁体版 无障碍 关怀版 智能问答

网站支持IPV6
搜索
区司法局>首页>工作情况
南岸区:“法律援助+司法鉴定” 为民解忧获锦旗
日期:2024-04-25 11:47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语音播报
退出播报模式
日期:2024-04-25 11:47
字号:
分享:

“感谢法律援助中心,解开了我多年的心结,你们真是为群众办实事,非常感谢你们!”近日,吴某专程将一面印有“法律援助匡扶公平正义”的锦旗送到南岸区法律援助中心,由衷表达对法律援助中心及援助律师的感谢之情。

2008年7月,吴某父母去世,未做遗产分割,经子女协商和申请,市公证处出具《继承权公证书》,载明父母生前房屋由吴某和吴某甲兄弟二人继承,其他子女自愿放弃继承。同年9月,《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协议》签订时,吴某甲出具《关于自愿放弃房屋拆迁安置房产权的说明》。2009年3月,吴某甲去世后,事情开始发生转折,其妻文某、其子吴某乙否认上述说明的真实性。2019年,吴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利,将文某、吴某乙诉至人民法院,限于当时举证规则,吴某未申请签名鉴定,被驳回诉讼请求。此后两年间,吴某历经上诉、重新起诉、申诉等各种途径,依然无果,吴某心中郁积,无奈之下来到南岸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因案件事关老年人合法权益及社会和谐稳定,南岸区援助中心第一时间启动“容缺受理”机制,先行指派办案经验丰富的陶律师代理。经援助中心及律师研究梳理,准确提出本案的两大难点:一是争议年代久远,如何重新启动司法鉴定;二是启动鉴定程序后,如何取得样本字迹。面对案件难点,援助中心多次向市司法局公法处及市公证处请示报告,先后出具《给予司法鉴定法律援助通知书》《关于协助司法鉴定的函》,为后续鉴定奠定良好基础。2023年1月,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再审,依据《关于自愿放弃房屋拆迁安置房产权的说明》以及鉴定意见书,判决涉案房屋归吴某一人继承。至此,十余年的继承纠纷终得以化解。

据了解,吴某早在一年前就已定制好了锦旗,因身体状况才于近日送来。这面锦旗承载着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感激、信任和鼓励。下一步,南岸区将继续整合资源,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公证”等联动服务,以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体系,让法治惠民温暖有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 主办: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渝ICP备202101158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001080014 渝公网安备:50010802001142号

智能问答

便民地图

政策问答

数据开放

新媒体
矩阵

营商环境

数字人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