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单位性质
根据南岸府办发〔2010〕12号《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南岸区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设立南岸区司法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南岸区司法局机关编制人数23人,内设6个科室:1、办公室;2、法制科;3、法制宣传科;4、律师公证工作管理科;5、基层工作管理科;6、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在职人员20人,离退人员23人(其中离休人员2名),下设南岸区社区矫正帮教管理服务中心(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南岸区法律援助中心(参公事业单位)、南岸公证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三个事业单位。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司法行政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司法行政工作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
(2)制定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和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街镇、各部门(行业)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
(3)负责指导监督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监督律师机构、公证机构活动;指导监督企事业法律顾问工作。
(4)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
(5)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帮教安置工作。
(6)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7)受托组织实施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8)负责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初审工作并承担日常管理责任。
(9)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外事工作和对外宣传、交流工作。
(10)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清单)
1、重庆市南岸区法律援助中心
2、重庆市南岸区矫正帮教管理服务中心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1.94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1.94 万元,比2017年814.35万元增加 7.5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7.94 万元,比2017年591.35万元减少43.41 万元,主要原因是离退休支出、福利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274 万元,比2017年223万元增加5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运行和法制建设经费增加等。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社区矫正、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运行、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和专项、法制建设、司法考试等重点工作。
南岸区司法局2017年、2018年年初预算均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7 万元,比2017年23万元减少1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比2017年减少(或增加) 0 万元;公务接待费 2 万元,比2017年8万元减少6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 万元,比2017年减少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比2017年减少(或增加) 0万元;主要原因是1、公务接待支出减少;2、公务执法执勤用车现只有3辆,从而车辆运行所需的维护费、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停车费、洗车费、过路过桥费等费用也相应减少;3、2018年无公务用车购置。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0.55万元,比2017年预算134.42万元增加 16.13 万元,增长11 %。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 11.2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274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南岸区司法局资产总额365.15万元,其中,流动资金146.79万元,固定资产218.36元。固定资产与上年相比,比年初数195.37万元,增加了22.99万元,增幅12%。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编制填写)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帮助弱势群体解决法律纠纷,做到应援尽援。
社区矫正: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对符合社区矫正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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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部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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