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法律援助中心:为低收入人群提供法律援助,组织全区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以及法律援助执业人员的技能培训。受理全区法律援助范围的案件。对受理案件指派继承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具体承办、对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法律职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进行监督。
(二)单位构成
本部分包含本单位内部机构设置等详细信息,如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应单独在此进行补充说明。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45.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5.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1年减少1.94 万元,主要是差旅费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45.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38.4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82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减少1.94 万元,主要是差旅费减少。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7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75万元,比2021年减少1.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5.75万元,比2021年减少1.94万元,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减少;
重庆市南岸区法律援助中心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重庆市南岸区法律援助中心2022年无“三公”经费预算安排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11.58万元,比上年减少1.62万元,主要原因为差旅费的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84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沈珠丹 联系方式:023-62989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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