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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南岸区司法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2-06-30
- [ 发布日期 ]
- 2022-06-23
南岸区司法局关于责令 重庆戴皋律师事务所限期接受 2021年度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告知书
日期:2022-06-23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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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6-23 10:12
南岸区司法局关于责令
重庆戴皋律师事务所限期接受
2021年度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告知书
重庆戴皋律师事务所:
根据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111号)及《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等要求,你所应于2022年3月31日前,通过12348重庆法网律师管理系统向南岸区司法局和重庆市司法局上传本所2021年度重庆市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相关登记表、本所执业情况报告、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等电子版材料。
截止至2022年6月23日你所仍未按照要求上报本所2021年度重庆市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相关登记表、本所执业情况报告、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等电子版材料。现责令你所于2022年7月10日前,通过12348重庆法网律师管理系统向南岸区司法局上报本所2021年度重庆市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相关登记表、本所执业情况报告、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等电子版材料。若逾期未报,依据司法部《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第二十六条等规定,将视为自行停办,司法行政机关将收回并注销其执业许可证。
特此告知。
(联系人:蒋冬梅、王燕,联系电话:023-62948377,地址:南岸区茶园广福大道12号行政中心B区1号楼1906室)
南岸区司法局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