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区2023年第4季度提供法律援助情况
一、文档标题
南岸区2023年第4季度提供法律援助情况
二、公开要素
一级事项:行政给付
二级事项:提供法律援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法律援助质量评估办法〉的通知》(渝司发〔2020〕28号)。
程序:申请-审批-指派
案件办理情况:2023年第4季度受理民事法律援助申请68件,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14件,批准182件,结案212件,为受援人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375.125426万元,为农民工讨薪325.728587万元;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361件次。
质量考核结果:优秀
监督电话:023-62923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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