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区2024年第3季度
提供法律援助情况
一、文档标题
南岸区2024年第3季度提供法律援助情况
二、公开要素
一级事项:行政给付
二级事项:提供法律援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法律援助质量评估办法〉的通知》(渝司发〔2023〕16号)。
程序:申请-审批-指派
案件办理情况:2024年第3季度受理民事法律援助申请322件,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28件,行政法律援助案件0件,批准450件,结案267件,为受援人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468.64492万元,为农民工讨薪346.855037万元;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267件次。
质量考核结果:已办结案件均被评定为合格等次以上案件。
监督电话:023-62923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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